广电总局电影局关于加强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素材收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9-11-11 14:13:39来源:[标签:出处]作者:成龙
1月14日,广电总局电影局向各电影集团公司、电影制片厂(公司)、声音制作单位、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中心,中影集团译制中心,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电影科研所发出《广电总局电影局关于加强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素材收集工作的通知》,通知说,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推动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工作,向广大少数民族地区群众提供丰富、优质的电影节目,根据《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规定》(总局第52号令),特通知如下:
一、影片国际乐效是指符合相关技术标准,乐效效果质量和长度与标准拷贝(或数字拷贝)相同,且影片对白、音乐、效果三部分分别独立的声音素材。当使用八轨数字录音带做为国际乐效载体时,应符合24格/秒的还音标准,每本乐效间隔10秒钟以上,且应有与35mm拷贝(300米标准本)头尾相符的板声信号。当使用DVD-R做为国际乐效载体时,音乐记录为无压缩WAVE文件格式。
二、影片完成台本是指影片对白的文字表述。应与领取《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影片对白台词一致、完整,采用电子文档,并用WORD或TXT文档格式存储。
三、凡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