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22日电题:政府十项举措关注民生 扩大内需保经济稳定增长
新华社记者罗沙、韩洁
财政部22日宣布,国家有关部门第四季度将出台十项措施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加大资助困难学生、优抚救济、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加大保障民生投入力度,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全面贯彻落实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将有利于更好地保障低收入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提高人们的经济预期,扩大消费,拉动内需,促进国民经济稳定健康发展。
在教育方面,在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政策的同时,今年第四季度将继续贯彻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资助政策体系。
我国从2007年秋季学期开始,进一步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财政部表示,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各项政策全部落实到位后,每年用于助学的财政投入、助学贷款和学校助学经费将达500亿元,全国1800多所高校约400万名学生和1.5万所中等职业学校约1600万名学生将获得资助。2008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助学经费达到223亿元。
同时,为确保灾区学生能够顺利就学,我国从2008年秋季到2009年春季,对地震重灾区的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为期一年的特别资助政策。对生源地为51个重灾区县的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补助生活费,并扩大国家助学金范围。为此,2008年下半年中央财政将安排资金6.9亿元、彩票公益金安排1.15亿元,共8.05亿元。
此外,2008年秋季学期,将继续对高校在校本专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临时伙食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月40元,补助期限为5个月,补助学生约377万名。2008学年秋季学期中央财政将安排临时伙食补助专项资金4.77亿元。
在解决社会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问题方面,今年四季度中央财政将落实优抚政策,调整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从2008年10月1日起提高部分优抚对象和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老党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2008年中央财政用于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将达到141.2亿元,比2007年增加31.2亿元,增长28.4%。
同时,继续做好汶川地震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国家将继续对四川、甘肃、陕西三省重灾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