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824号
为加强兽药残留监控工作,保障动物性产品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经研究确认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药物检测范围,现予公告。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及动物源食品中残留物质监控计划》,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主要承担相关药物残留检测方法(筛选法、定量法、确证法)研究和标准的制定、检测技术仲裁、比对试验及技术培训等工作。
二、各基准实验室药物检测范围
(一)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1.一般兽药品种
(1)抗微生物药
四环素类:四环素、土霉素、金霉素、多西环素
氟喹诺酮类:诺氟沙星、环丙沙星、恩诺沙星、达氟沙星、二氟沙星、沙拉沙星
(2)抗寄生虫药
二硝基类:二硝托胺、尼卡巴嗪
2.禁用药物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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