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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公告第824号:确认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药物检测范围(2007年3月6日)
时间:2009-11-11 14:44:23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刘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824号

  为加强兽药残留监控工作,保障动物性产品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经研究确认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药物检测范围,现予公告。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及动物源食品中残留物质监控计划》,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主要承担相关药物残留检测方法(筛选法、定量法、确证法)研究和标准的制定、检测技术仲裁、比对试验及技术培训等工作。

  二、各基准实验室药物检测范围

  (一)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1.一般兽药品种

  (1)抗微生物药

  四环素类:四环素、土霉素、金霉素、多西环素

  氟喹诺酮类:诺氟沙星、环丙沙星、恩诺沙星、达氟沙星、二氟沙星、沙拉沙星

  (2)抗寄生虫药

  二硝基类:二硝托胺、尼卡巴嗪

  2.禁用药物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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