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俊波提出,设立农村金融普惠服务基金,一方面可强制要求所有金融机构都按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如1%缴纳费用,作为普惠服务基金的来源;另一方面,通过一定比例补贴,引导更多金融机构到贫困地区开展服务,为低收入农民提供支付得起的正规金融服务。
他认为,建立这种农村金融普惠基金有可行性。从国外的经验看,目前面向农村地区和贫困地区的融资性基金比较普遍。比如,美国有农业信贷基金,欧盟有共同农业政策基金,直接和间接地向农户提供贷款、保险和其他金融服务。国内也不乏先例。比如,1991年批准开征铁路建设基金,每吨公里货物加收0.25分。1992年国务院批准设立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每千瓦时发电加收0.3分,去年停止征收,改为国家重点水利建设工程基金。我国金融业可借鉴国际国内的这些做法,建立农村金融普惠基金。从承受能力来看,设立这种专项基金对银行业影响有限。(任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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