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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城县工商局五项措施维护农民利益
时间:2010-06-30 15:35:06来源:作者:

今年以来,霍城县工商局以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为目标,以农资打假为手段,采取五项措施,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和促进农民增收。

 

一是严把农资经营主体准入关。在辖区内推行由我局监制的农资商品专用收款收据,规范农资经营者的行为,保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农资经营企业排查摸底,规范农资经营主体资格,对不具备条件的坚决停止其经营活动,对无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

 

二是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以种子、农药、化肥、农机等商品为重点,加强对农村农资市场特别是零售商户和流动商贩的监管。重点查处销售过期、失效、变质、不合格、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农资商品。

 

三是加强对种子市场的监管力度。对辖区种子经营户进行检查,通过“三查”规范种子市场:一查进货渠道,检查经营者的进货索证,供货商的资质证明;二查种子的外包装、合格证、质量标签是否标明生产厂家或分装商的基本信息;三查种子实物与标注的内容是否相符,是否过期、失效、变质或以次充好、以假充真。

 

四是依托“一会两站”把打假护农的宣传材料分发到各乡镇、团场进行宣传,开展“12315”申诉举报网络进乡村、进市场、进社区,采取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普及识别假冒伪劣农资、农资虚假违法广告等知识。

 

五是建立和完善工商打假护农的长效监管机制。建立日常监管制度,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对农资经营户定期检查制度,完善农资商品准入、农资经营质量承诺、市场巡查、市场预警、不合格农资商品退市等制度。引导农资企业和经营者建立健全自律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实现农资商品质量的可追溯管理,从源头上治理和规范农资经营行为。

 

截止目前,该局共立案查处8起总案值为75.26万元的农资案件,其中个案罚没款30.4万元,查扣涉嫌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地膜45吨,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生产的有机肥25.55吨。

 

新疆霍城县工商局  王金萍

 

     地 址:霍城县水定镇新荣西路8路

 

邮 编:83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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