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有人质疑:从当年“贷款修路”到现在的“贷款申遗”,这些超出地方财政支付能力的行为,如何能够掩饰其赚钱的目的?问得好!以前是“要想富,先修路”,现在经济发展了,倒是文化缺失了,“文化搭台、经济唱戏”也就越来越成为一种需要。
“名人”故里之争也好,申遗也罢,虽然存在经济利益“抢夺”迹象,但对于优秀文化的打捞和传承也不无裨益。“文化搭台,经济唱戏”虽然把式老点,但效果还是比较明显的。比如新宁县,申遗成功后,给其带来了高速、铁路和飞机场,而这些对于地方发展、民生福祉,是大大的好事。
其实,在打“文化牌”方面,国外也屡见不鲜。新西兰首都惠灵顿曾因《指环王》更名“中土”一周;韩国和日本曾为“拌饭”的归属权大打口水仗……文化虽然属于上层建筑,但很难“独善其身”,与社会经济的联系“千丝万缕”。如果说新宁县在“申遗”方面错了,也是错在“赌注”玩得太大——如果4.5亿元打了水漂,岂不劳民伤财?的确有些地方急功近利,把文化搞得乌烟瘴气,经济也没有上去。
其实,“申遗”本身并没有错,用文化推动经济,然后用经济反哺文化,就会促进经济文化的共同繁荣,只是动辄就花巨资,让人有点看不过去。文化资源开发,终究还是需要坚持科学、务实、理性的原则。(王文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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