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启动实施第一年,各地按照《2012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指导意见》要求,积极开展工作,项目进展顺利,取得了较好成效。为总结做法经验,部署明年工作,定于11月下旬在京召开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总结与经验交流座谈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总结、交流、梳理各地实施项目的做法、成效、经验、问题和建议;研讨《2013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技术方案(征求意见稿);征集各地现有的成熟适用设施;研究部署明年重点工作。
二、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三、参会人员
1.今年项目实施省区主管厅局领导和处室负责人,省级技术支撑单位专家,部分县市主管部门或合作社负责人(每省区1-2人);
2.山西、江苏、福建、山东、湖南、海南6省主管处室负责人;
3.农业部聘请的技术服务专家。
四、有关要求
1.请河北等12个项目实施省区于11月9日前上报项目实施情况的书面材料(包括进展、成效、经验、问题和建议);各省区确定参会县市后,县市也要准备书面材料,随省级材料一并上报。
2.请省级技术服务专家提前收集整理当地成熟适用设施,形成文字材料后于11月19日前发电子版至nybncpjg@163.com邮箱中,会上将进行研讨。
3.请各单位填好会议回执(见附件),于11月12日前传真至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农产品加工处。
五、联系方式
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联系人:刘晓军
电话:010-59192717、59192073,传真:010-59192036,手机:13910020908。
附件:参会人员回执表
农业部办公厅
2012年10月26日
附件:
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总结与经验交流座谈会附件.doc
农办企〔2012〕30号.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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