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农业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证监会、供销总社等八部门拟于11月下旬召开全国农业产业化工作会议,同时召开中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成立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0号),进一步推动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更好发挥龙头企业在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初定2012年11月下旬在北京京西宾馆召开。
三、参会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负责同志1人(典型发言单位为主要负责同志),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处长1人。
四、有关要求
请各地提前安排相关工作,按照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关于提供典型交流材料的通知》(10月8日发出)的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我部将把各地上报材料汇编成册在会上交流,并从中遴选部分单位作典型发言。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正式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
2012年10月22日
附件:
农办经[2012]28号.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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