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日前,教育部等5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在新形势下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意见》表示,国家倡导邻里互助,认真选择有意愿、负责任的家庭,采取全托管或半托管的形式照料留守儿童,避免出现个别留守儿童生病无人过问和照看的情况。还将建立16周岁以下学龄留守儿童登记制度,以保证将其纳入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