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农机生产企业、经销商:
根据农业部农机化司有关文件要求,现对我省2009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选型工作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坚决防止乱涨价。考虑到原材料价格下降等因素,入选2009年补贴产品目录的农机产品的最高承诺出厂价原则上不得高于2008年价格。各产品在河北省的补贴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各企业所在地补贴销售价格加到河北省(石家庄)运费之和,同时该价格不得高于同一型号产品在我省市场的销售价格,否则河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将不予采用。
二、关于基本配置。参选产品的基本配置,是企业最低参选条件。参选产品的配置应在此基础之上进一步提高配置水平。选型鼓励产品技术进步和企业自主创新,不鼓励低配置、低价格。取消选配后,企业应根据我省情况,合理确定产品标准配置的内容和性能指标,保证合理的性价比,一旦中选,标准配置不能改变。
三、严格履行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承诺。选型文件对企业的产品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的承诺提出了明确要求,入选企业必须严格履约。如发现违约行为将严格按照规定处理。
四、关于补贴机具经销商的确定和管理。各农机生产企业补贴产品在我省经销商的选定,由生产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主指定。生产企业应对经销商行为负责,加强对经销商的管理。出现因经销商违规操作或服务不到位,造成集中投诉或群体上访事件,要追究生产企业责任。
请各企业于2009年1月15日前将经销商名单报河北省农机推广总站(名单格式请下载附件),汇总后将向社会公布。经销商名单须加盖公章,不得复印,同时报送电子版。通讯地址:石家庄市富强大街14号,邮政编码:050011.联系人:聂志义、孙军科、马胜元;联系电话:0311-86046470、86068673.电子信箱:tgzkfk@he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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