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农业部办公厅
【发文文号】农办渔[2008]80号
【签发时间】2008年11月14日
【印发时间】2008年11月17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为规范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提高监测数据的科学性,我部决定从2009年起,试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结果公开发布制度。具体操作方式为:每次监督抽查前由我部渔业局按照随机原则从水产养殖单位信息数据库中确定拟抽检单位名单,经省级渔业主管部门认可;检测结果经复检无异议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布“合格”、“不合格”和“拒绝抽检”的单位及其产品名单,并转发各部级定点水产品批发市场。
请按照附件所列内容,对你省(区、市)的水产养殖单位有关资料进行登记填报,于今年12月底前报我部渔业局和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质量与标准研究中心。
联系方式:
渔业局市场与加工处 郭云峰,电话:(010)59192927,59192995(传真),电子信箱:Fishmarkett@agri.gov.cn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质量与标准研究中心:马 兵,电话:(010)68672898(兼传真),电子信箱:Skybbb@vip.sina.com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谷槐)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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