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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海洋渔业捕捞许可管理暨换发新版捕捞许可证工作会议的预备通知
时间:2009-10-21 08:37:01来源:金农网作者:王山

【发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
【发文文号】国渔船[2008]11号
【签发时间】2008年11月10日
【印发时间】2008年11月10日

各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厅(局),各海区渔政局:

  按照《关于2003-2010年海洋捕捞渔船控制制度实施意见》和《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要求,我部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启用渔船动态管理系统开展捕捞许可证书证件换发工作。为做好捕捞许可证书证件换发工作,进一步完善捕捞许可管理和海洋捕捞渔船“双控”制度,我局定于今年12月中上旬召开渔业捕捞许可管理暨换发新版捕捞许可证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总结、交流《关于2003-2010年海洋捕捞渔船控制制度实施意见》和《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实施以来的工作情况和经验,研讨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讨论完善渔业捕捞许可管理的政策和措施。

  (二)部署新版捕捞许可证书证件换发工作。

  (三)开展新版捕捞许可证书证件换发业务培训。

  二、参加人员

  各省(区、市)渔业主管厅(局)和各海区局分管捕捞许可的领导,以及负责换证工作的主管处长和具体承担换证工作的工作人员各1名;部渔政指挥中心、渔业船舶检验局有关负责同志。

  邀请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上海海洋大学和辽宁省海洋水产科学研究院有关人员参加。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2008年12月中上旬开会,地点初定云南省昆明市,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一)请参会单位在今年开展换证工作专题调研基础上,结合“双控”制度执行情况,认真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成因,提出对策和建议,于2008年12月5日前将文字材料报我局渔船渔港处。

  (二)会务安排委托东海区渔政局和云南省农业厅渔业处具体承担,请各参会单位于11月25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东海区渔政局资源环保处。

  参会人员食宿费自理。

  联系人:张信安(农业部渔业局渔船渔港处,010-59192949,13681014936,传真:010-59192929,E-mail:boffad@agri.gov.cn或chuangangchu@sina.com)。

  吴央辉(农业部东海区渔政局资源环保处,021-52755966,13621943459,传真:021-52781397,E-mail:zihuan@dhyzchina.gov.cn)。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回执.doc

(绿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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