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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105号
时间:2009-11-11 14:28:20来源:[标签:出处]作者:锡山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1105号

  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的规定,经审查,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国家外来动物疫病诊断中心ABSL-3实验室具备从事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资格,并核发《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八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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