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兽药评审工作,提高评审工作效率,我部组织修订了《兽药注册评审工作程序》,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兽药注册评审工作程序》(农办医〔2005〕17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农业部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