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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区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方案正式实施
时间:2009-12-03 10:01:06来源:作者:锡山
  本报讯 (记者陈杰)从11月开始,蓬江区农民房屋因自然灾害受损将会得到赔付。
  记者近日从蓬江区有关部门获悉,该区日前已向社会公布《蓬江区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蓬江区农业户籍常住农户每年只需交1元,其住房如果遭受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造成损失的,便可享有最高1万元的住房保障。
  多处房屋仅限投保一处
  根据《方案》,一户农户有多处房屋的,仅限投保1处常住房屋,其保险的主体也只是房屋主体建筑之内的所有房间,但不包括附属于房屋外部或者独立于房屋的围墙、车库、禽畜间、杂物间、简易搭盖等。
  《方案》指出,在保险期间内,如果参保农房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损失,并符合“房屋两面以上墙壁倒塌的、房屋其他主体结构损毁的、无显性损毁,经有关部门鉴定后,应当整体拆除重建的” 等5种情况,保险公司应负责赔偿。
  据介绍,参保农户每户每年保费为5.6元。在保费承担比例上,其中市财政补助0.92元,农民自付1元,余下3.68元由区、镇(街)两级财政各分担1.84元。
  以自然间为单位进行赔偿
  《方案》规定,参保农房的保险期限三年,每年签发一次保险单,具体赔偿标准可以分为三类,额度从500元到10000元不等。
  《方案》指出,保险房屋以自然间(建筑面积不小于5平方米且高度不低于2.2米)为单位进行赔偿处理,超过20平方米的,按每20平方米为一间计算,多余部分大于10平方米的按一间计算,小于10平方米的不计入。根据倒塌或损毁的不同程度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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