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农资供销网
rss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惠农工程
湖北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整村推进项目管理工作的意见
时间:2010-03-04 14:35:42来源:作者:锡山

鄂政扶发[2009]31号
各市、州,县(市),林区扶贫办:
    新阶段扶贫开发以来,各地坚持以重点贫困村整村推进工作为主体,以规划为依据,以项目为纽带,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强化措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效。但是,从各地反映的情况看,在整村推进的项目管理中仍然存在一定的缺位现象。主要表现在:项目与规划衔接不够紧密,带动农民增收的产业发展项目不够突出,项目库建设不够到位等问题。2008年国务院扶贫办提出了整村推进 “三个确保”的工作目标,涉及我省还有2513个重点贫困村,要在2010年底前全面启动完成整村推进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整村推进项目管理工作,使之更加科学规范,根据《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鄂政办发[2004]117号)、《2009年全省扶贫开发工作要点》(鄂政办发[2009]1号)的精神,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不断强化整村推进的规划意识和规划管理
    编制和实施重点贫困村整村推进村级扶贫开发规划,是新阶段扶贫开发的一大创新,是整村推进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群众参与的重要途径,是整合资源的重要平台。因此,各地要不断强化重点贫困村整村推进的规划意识,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采取“项目围绕规划下,资金围绕规划走,管理围绕规划转”的方式,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整合各种资源,组织项目实施,切实抓好重点贫困村整村推进工作。对当年启动整村推进工作的重点贫困村,在要县(市)扶贫办的指导下,由乡镇与村一起编制重点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规划,报县(市)扶贫办审核。县(市)扶贫办要对各乡村上报的重点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规划审核后,提请县(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批复,批复后的村级扶贫规划分别由所在村、乡镇和县(市)扶贫办存档。
    二、进一步抓好整村推进扶贫项目库建设
    为加强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项目管理,提高项目效益,各级扶贫办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据重点贫困村扶贫开发规划,分级建立以重点贫困村为基本单元的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项目库。县(市)级整村推进项目库的入库项目,应为已列入村级扶贫规划,且经过论证的项目,在实施整村推进工作时,各县(市)扶贫办要按照各扶持资金的使用范围和重点分别向有关部门提出项目建议;市(州)级整村推进项目库的入库项目依据各县(市)的项目库,将资金来源中涉及到扶贫部门扶持的项目,以村为单位纳入本级整村推进项目库,并上报省扶贫办;省扶贫办根据各市(州)项目库中的项目,按照产业开发、扶贫搬迁、社会发展、科技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等项目进行打包分类,纳入省级整村推进扶贫项目库。项目库入库项目材料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类型、名称、实施单位等),项目申报理由(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必要性),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规模及资金使用计划和来源),项目效益分析(对贫困农户的辐射带动作用)等。
    县(市)扶贫办在申报当年重点贫困村整村推进项目时必须以项目库为依据,在项目库中选择备案项目,于当年3月底前报省扶贫办。资金规模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按照上年度财政扶贫资金额度的120%(不含到户贷款贴息资金),插花贫困地区仍按上年财政扶贫资金的额度申报。具体事项按照《省扶贫办<关于上报2009年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的通知>》(鄂政扶发[2009]17号)的要求执行。
    三、全面推行整村推进项目卡制度
    为了直观了解和掌握整村推进重点项目计划与实施情况,加强对整村推进项目工作的日常管理,省办决定从2009年开始,建立重点贫困村整村推进项目卡制度,对整村推进项目实行卡片管理。整村推进项目卡涉及重点贫困村项目投资情况、项目规划情况、项目实施情况、项目验收等内容。整村推进项目卡中的项目来源于县(市)级整村推进项目库。项目卡在重点贫困村启动整村推进工作时填报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投资计划及资金来源,在项目实施中填报项目建设情况,在项目验收时填报资金到位情况和实施效果。项目卡一式三份,村及所在乡镇、县(市)扶贫办各存一份,同时将电子文档上报市(州)扶贫办。省、市(州)扶贫办在日常检查督办整村推进工作时,从项目卡中随意抽取或从电子文档中调阅相关村项目卡资料。各地在整村推进验收时,要对项目卡中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逐一进行验收兑现。每年11月底,各县(市)要填报《重点贫困村整村推进工作项目建设情况统计汇总表》,市、州扶贫办审核汇总后上报省扶贫办。
    四、突出抓好整村推进的产业开发
    切实抓好重点贫困村产业发展,稳定增加贫困人口收入,既是群众最迫切、最现实的愿望,也是整村推进工作打基础、管长远的关键所在。按照《2009年全省扶贫开发工作要点》的规定,在安排给整村推进的财政扶贫资金中,要求50%以上用于扶持重点贫困村的主导产业和农民增收项目。各地应根据这一规定申报项目,支持重点贫困村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科技培训推广和优良品种引进项目等。省下达的扶贫到户贷款贴息资金,必须集中用于重点贫困村的产业开发和农户增收项目,尤其要贫困户倾斜支持,使他们真正受益。各地扶贫部门应与金融、财政等部门研究完善管理办法,进一步发挥到户贴息贷款的扶贫效益。
    五、认真搞好整村推进项目验收工作
    竣工验收是整村推进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重点贫困村每完成一项建设任务,相关部门应对项目建设标准、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扶贫效益等情况进行单项验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达到要求及时拨付补助资金;要定量分析竣工项目的扶贫效益和扶贫资金在产业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发展等项目所占比重,注重分析产业发展的投入比重、对贫困户的扶持及带动作用,为研究扶贫资金投向、合理安排扶贫开发项目、整合各类扶贫资源、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提供参考依据。省扶贫办将根据情况变化调整和完善验收办法,组织市(州)扶贫办交叉验收。

 

关闭】【顶部
>>最新信息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情:
内  容:

图片欣赏
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