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农资供销网
rss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惠农工程
有保有弃,三明市级行政审批及管理权限重新划定
时间:2010-06-22 10:50:06来源:作者:锡山
  为进一步理顺市区两级管理体制,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近日,三明市人民政府正式下发“关于下放和保留市级行政审批及管理权限的通知 (明政[2009]7号)”。决定将48项市级审批及管理权限下放给梅列区和三元区政府行使,将179项市级审批及管理权限继续保留在市直部门。对下放的审批及管理权限,梅列区、三元区政府要组织落实承接机构,建立相关制度,确保各项权限落实到位;对保留在市直部门的审批及管理权限项目,一律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开展审批服务,确保行政效率和审批质量。这次调整明确了由市农业局行使审批及管理权限的四个项目:
  1、农业植物(产地、调运)检疫和蘑菇栽培种(三级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2、农业机械牌照、农业机械操作(驾驶)人员证照核发。
  3、自走式农业机械改装的审批和农业机械的转卖、变更、报废核准。
  4、农业机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检验和驾驶(操作)人员证件审验。
关闭】【顶部
>>最新信息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情:
内  容:

图片欣赏
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