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登记失业人员及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青岛开发区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发放5000元的自谋职业扶持金。12日,记者获悉,截至目前,青岛开发区共接到500多份申请,发放自谋职业扶持金292万元。
据悉,拥有青岛开发区户籍的登记失业人员、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于2009年1月1日后办理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或持有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资质证明,有固定营业场所,并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可申领自谋职业扶持金。其中,高校毕业生的营业执照或资质证明注册时间,须在派遣期之内。同时,申领自谋职业扶持金人员,须为营业执照或资质证明上登记的经营者或负责人本人,不含出租车、货运车、客运车的车主。通过变更经营者方式自谋职业的人员,变更后须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方可申领自谋职业扶持金。
对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劳动部门按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自谋职业扶持金。对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可将应领取尚未领完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领取。截至目前,青岛开发区共接到500多份申请,发放扶持金2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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