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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东镇镇党委副书记光天化日之下带队非法拆毁民房
时间:2010-03-31 15:47:49来源:作者:
一位堂堂的镇党委副书记,既在光天化日之下带队非法拆毁民房,请求县领导立即派员查处,为民伸冤!!!
本人林勇平,是敖东镇苍海村村民,2004年与妻子陈水秀经合法登记结婚,现生育一子已四岁,之后我妻无生育第二胎,至今也无怀孕,根本没有违反我国计划生育政策。
2008年12月15日下午约3时,敖东镇党委副书记韩祥平领队约20多人闯进我家,莫名其妙说是来“妇检”。我刚说了一声“我老婆现在不在家”,第二句话还未出口,韩祥平就下命令叫几个人就过来把我的双手架起来,韩祥平怕我不跟他走,还动手把我的脚拉起来,经他这么一拉,我的脚自然地就朝天,也刚好触到他的上衣,(因为我是个耕田农民,鞋底难免会沾土)衣服上沾一点土。韩祥平就依此小题大做,借口诬赖说我用脚踢他,还给我扣了个“妨碍公务”的名目。他一通电话就动用了警力、召来警察,敖东派出所就开来警车,我就被抓到敖东派出所。在讯问我的时候,我如实以答,但他们就是不听,不相信事实,仍说我有用脚踢韩副书记,而后写好笔录要我签名,硬逼我承认,起先我拒签了,但最终还是经不起他们的胁迫、诱供才勉强签名。就这样我被扭送到城关,无辜地被拘留7天。请问我国的哪条政策规定可以无缘无故关押一个平民百姓?这就是人民的保护神所能行使的权力吗?
谁知韩祥平还不肯罢休。2008年12月21日当我被拘留释放回家后,他又通过村支部书记林文强通知我,说是要赔偿他所谓“受伤”医药费3500元。我感到非常莫名其妙,对村支书说;他要我赔钱,根据什么?他有受伤吗?为何受伤?有法医伤情鉴定吗?赔多少钱是否有正规医院正式合法的发票?我又没打他凭什么叫我赔钱?这些问题是否请村支书(人民的公仆)帮我落实呢?村支书把我的话传达给了韩祥平。
事出于我的预料之外,2009年元月19日下午2时多,韩祥平又亲自带队(这次来了镇干部、派出所干警) 20多人,在韩祥平的指挥下,(先前我从未见过有任何的公告,也未接到过任何的通知),公然在青天白日,用机械把我家房屋推毁(见照片)。这像个人民公仆吗?是人民的保护神吗?共产党、我们人民的政府、政策所允许吗?我国的法律又何在?公理又何在?像维护安定团结、温暖人心吗?
我今天所上书县有关领导,至今我也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罪?违了何法?假若我有违反计生政策,那请韩副书记出示事实、证据!假如我有打伤他也请他举证,要我赔3500元请他提供伤情鉴定与发票,他带队拆了我的房屋也请提供我国的政策和法律依据?恳求县有关领导要为民作主尽速派员调查,还我清白,赔我损失。我只想维护一个公民的最基本权益,维护我的起码人权。
以上报告,若有虚假,我愿意承受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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