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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公安干警当街扇市民耳光,这就是人民警察么?
时间:2010-12-21 15:46:57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山人

  我于11月8日下午15:00点左右,驾车从月塘街由东向西行使时,等待绿灯通行,绿灯已亮,前车湘K65292不走,我按了喇叭,提醒前车行车,待走动后,前车故意左右耍方向,多次挑衅,我就说了句“你怎么开车的”,忽然只听砰的一声,对方副驾驶室门打开卡住了我的车,下来一人,对我亮出警官证说:“公安局的”,随即给了我两个耳光,我还来不及反应,又下来一人,两人同时对我进行殴打,然后又打开了我的主驾驶室门,把我拖下车,继续殴打,作为弱势群体的我,毫无反击之力,只能大喊“救命啊,公安打人了”(整个打人过程持续了七、八分钟之久)。

    看守所干警梁某(后来得知是看守的)说:“你喊什么喊,老子是公安局的,今天休息,是喝了酒,打了你怎么样,你咬我卵”,我说:“我又没犯罪,你是公安局的,凭什么打我,我要报警”。之后我拿起手机打“110”报案,梁某过来抢我的手机,没抢着,就威胁我说:“我记得你的车牌号码,我要搞死你,慢慢玩死你,你喊公安局长来都没有用”,并边说边踢我的车子。当时围观群众越来越多,梁某两人还不罢手,继续扇我的耳光,只是“110”来了,他俩人才住手。

     这时下来一位出勤的民警,询问我怎么回事,我把当时的情况大概描述了一遍,回头看其中一个穿红色衣服、戴眼镜的打人凶手不见了,梁某也已坐到了“湘K65292”的车上,出勤民警走向前询问情况,梁某拒不承认说:“没有打人”。接下来,民警把我和梁某带到了乐坪派出所,梁某没有下车,派出所民警向我询问了大概情况,然后派人把梁某请了进来,梁某就写了个名字,市公安局的,留下电话扬长而去。当时一位民警就说他是市局的,他是上级,我们处理不了,建议我打电话到督查办去报案,我就打了“110”询问了督查办的电话,打过去之后告诉我,他们是区公安局督查办,管不了,要我们打市公安局督查办的电话,我就只好来到了市公安局督查办反映了情况,市督查办说乐坪派出所可以处理,并把我送到了乐坪派出所,做详细的笔录,做完笔录已是晚上七点半钟了,但梁某和那个穿红衣服戴眼镜的人并没有到派出所来接受询问,所以民警就叫我去医院做诊断治疗,于是我就到医院做了检查,诊断为多处软组织挫伤,头部红肿,建议留观,我就在医院留观治疗。

  时间已过了半个多月,仍就是管不了,不知道梁某是何方神圣,就真的没有人管得了吗?梁某等二人目无法纪严重践踏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严禁刑讯逼供,何况对一个手无寸铁的守法公民呢!公安的权利是国家和人民给予的,是用来保护人民的,不是向人民耍威风的,他完全违背了党中央关于维护社会稳定、构筑和谐社会、和谐警民关系及显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思想理念!不知何时能给我一个公平公正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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