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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第八医院鲁莽行医!害我女儿落着终身残废毁掉一生幸福!(图)
时间:2011-01-10 11:31:54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山人
  

  

  长沙市第八医院竟如此鲁莽行医!害我女儿落着终身残废毁掉一生幸福!

  世界上最惨的一个女孩-女儿李雯。厄运天降!!!!因一场突发不幸的车祸把她从对未来充满憧憬美好的生活带入简直是地狱般的生活,从以前活泼、可爱好动、青春靓丽、充满梦想的、有主见的女大学生到现在只能躺卧病床一个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不能言语的、无完全民事能力的一级伤残病人。她先后经历九次大脑开颅的悲惨事故!!而这一切都是由长沙市八医院医治抢救不及时、疏忽鲁莽造成的!属于一件典型的医疗事故,而长沙市医学会鉴定[2009]07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对她极其不公不平,事故鉴定过程违法、违规,纪法部知错不纠。车祸已经对她的身体造成一次伤害,医院医治不及时给我女儿第二次深深地伤害!医学会不公平不合情理的鉴定结果对她是第三次伤害!一次次地伤害给她造成的身体伤痛,精神心灵的伤痛而她又无法言语说出来的!!我可怜的女儿啊!!-妈妈我要为你打抱不平,要为你沉冤昭雪,还原事实真相,为你争取合法的权益!

  女儿李雯,1985年出生,今年25岁,事发当年是大三学生,于2008年1月3日因一场意外的车祸使她住进长沙市第八医院,由于当时医院抢救不及时,采取措施不力,造成现在她四肢变畸形.女儿神态清,无言语,左边瘫痪。女儿先后在八医院、北京武警医院、省人民二医院做了八次大脑开颅手术,2010年12月15日第九次在省人民二医院大脑开颅。现已用去医疗费高达120多万元。

  发生交通事故的的车主是长沙县黄兴镇副镇长,职高权重,在当地颇具影响力,他又与八医院院长郭塨情同手足,赔偿困难重重,为了女儿的赔偿金,我多次上访,中间路经历了曲折,经历了辛酸,经历了血泪,是常人无法理解和体会的。通过8个月的上访,在各级部门的介入协调下终于给女儿争取了56万元赔偿款。但高额的医疗费赔偿款也不够女儿的医疗费,为了凑取女儿巨额治疗费,现在连自己家房子也卖了,家破人残。为了护理我可怜的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女儿,不得不需要二个人护理,我和她爸轮流照顾。我俩本指望女儿大学毕业后找个好工作,以后我俩的老指望的她来养,哎!如今。。。。。。命运真捉弄人!

  各位首长、领导、各位朋友为了让你们更清楚了解和知道事情的真相和过程我陈述几点:

  其一:本来医者父母心,我们非常相信医院,不想长沙市第八医院专家如此视人命如儿戏,我女儿车祸进医院,竟没有给她进行全身检查,造成了一年多后才发现她左侧上下肢骨,由于当时没有采取医治,延误了治疗,造成现在畸形。这是多荒唐的事!是医院医生严重失职!在医疗事故鉴定仅说医院只是存在不足,与我女儿肢体畸形无关,现在女儿右边没有骨折能动。请问如果伤者发生了骨折不要治,那还要骨科医院或医院开设骨科干什么?出现这样的错误仅仅存在不足四个简单的字轻描淡写带过.天理何在??公道何在??。

  其二:刘景平作为长沙市八医院主治专家,参与了李雯的抢救,给她做了补颅手术,但手术过程中出了过错,钛网外暴露造成感染。之后我申请去做医疗事故鉴定,长沙市医学会组织人员,竟第一时间把抽签专家告诉医院,鉴定专家竟有主治专家刘景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专家鉴定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也可以以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申请其回避:

  (一)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布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二十条当事人要求专家库成员回避的,应当说明理由。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应当将回避的专家名单撤出,并经当事人签字确认后记录在案:

  (一)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布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九条

  医学会主持双方当事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前,应当将专家库相关学科专业组中专家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单位告知双方当事人。

  按照以上条例规定,刘景平属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应当回避,但他不但没有回避,反而做了医疗事故鉴定事故的专家,违反上述规定。长沙医学会组织的医疗事故鉴定没有事前告知专家库相关学科专业组中专家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单位相关信息给我们,违反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九条条例规定。如果我们知道有刘景平参加了医疗事故鉴定,我们肯定会坚决要求他回避。这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做出来的结果有能公平公道吗???,医学会这种就违法违规操作,鉴定结果会有公信力吗???

  其三:主治专家刘景平说明医院18小时不抢救,延误了最佳抢救时间,主要原因是血小板低,不能做CT检查和手术,风险性大,这种理由太牵强,首先要申明地是我女儿生命体征很平稳,大家看女儿高血压18个小时保持140-100之间,低血压61-90之间,可见护理记录单第4页B版到第八页B版的记录。第二我女儿血小板在2008年1月3晚上21:37做出来的结果是9.1万,见检验报告学(18)刘景平说血小板低不能CT和手术,但是2008年1月4日10:10当时我女儿血小板是只有6.1万却做了CT和手术,(见检验报告学(15)).连三岁小孩都知道9.1万大于6.1万,血小板为9。1万比6。1万要稳定。血小板9。1万的不能做,6。1万值的却能做,这简直就是伤天害理的借口.!!!

  其四:一伤病历有两个说法.湖南医学会鉴定违法违规鉴定做法,又违反了法定的审查核实的义务,在证据面前,包庇医疗单位,做出没有父母所生,没有后代养,无良心的事,省医学会故意拖延时间,不给我女儿片子,第二天打电话说我女儿CT没给我,叫我明天下午去拿,下午到的时候省医学会他们说李雯病历复杂,过十天再拿,到时间去拿又是同样的说法,一来二去一个月,我打电话要CT片子,叫我第二天上午去拿,第二天上午去省医学会拿CT,他们告诉我说卫生局在开会讨论我女儿的鉴定结果,要下午来拿,我就不明白,做鉴定是专家组讨论的事,为什么卫生局讨论,这里面有什么不可告人的鉴定结论,其内幕我们外人不得而知.只得到一个没有病历的鉴定.

  其五:关于我提出长沙市八医院,第一次开颅手术,止血不彻底,手术后4小时出血加重,拖延18个小时,护士反反复复上报医生,没有一个医生搭理(有证人).延误检查和手术最佳时机,这种严重漠视病人生命权、健康权。医院医生职责和职业道德何在?湖南省医学会技术监督人员指出第一次手术区域的对侧也有出血灶。因此颅内出血导致颅内出血导致迟发生出血,不是医院的延误时间过错。请问各位专家,明明我们指出第一次开颅手术清血不彻底,难道医学上开颅只准开右边,左边不能开颅吗?如果不能为何第二次手术两边不都是开颅了吗?各位上级领导和首长,这是医学专家做的鉴定吗?简直草菅人命,视人命如儿戏!!!我们指出第一次手术四小时颅内开始出血,在这出血十八个小时,其中2008年1月4日凌晨1点和早上7点病情最严重,经检测瞳孔分别:右侧5mm、左侧3mm和右侧6mm、左侧5mm(见ICU护理记录第4页至第6页和CT为证)。湖南省医学会捏造假证,说手术后一天再出血。拿证据和事实来说明。

  其六:关于医疗机构的过失导致我女儿左额部钛网外露并感染要专家做鉴定,又没有说明是什么原因,湖南省人民二医院都不敢取钛网和分离管手术,考虑风险太大,建议我转上级医院做手术(这些都有李雯头部和护士病历,医生病情介绍为证)。这是铁证都没有进行审查,这不是包庇是什么?天理何在?

  其七:关于医院漏诊上下肢骨折,四肢畸形不良后果,技术人员说是车祸所致。我们指出医院没有采取任何矫形措施(见医院清单和病历),上下肢骨折问题(我出具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2009年4月25日左肩关节肘关尺桡骨X线片五张,及检查报千,清清楚楚记载明显骨折)。又有长沙市第八医院2008年2月20日CT检查。考虑双肩骨折,技术人员以长沙市第八医院2009年3月24 X线片报告描述未见明显异常改变,那是我和医院打官司做的检查报告。他们是为了应付我这场官司做准备。根本不做全面的检查,仅做了两个部位(我有X片和清单)。为什么技术人员看到报告不要我递交片子。问是什么样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综合上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属于典型的医疗事故,而省医学会做出包庇医疗机构睁眼说瞎话的鉴定,现在是法制社会,讲究的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法制治国,依法行政。我就不相信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地方会没有一个不讲理,不讲法的地方。

  三年来我女儿经过多次手术,痛苦不堪模样,其痛苦无法用言语来表达,我终日洗泪度过,无法面对这样结局,想起以前的她与现在的她,真是辨若两人无法接受这种残酷的事实!这是我一生中挣不开的恶梦,永远不能忘记的心疼,作为女儿法定监护人,作为一名母亲,不但是一位母亲为维护女儿的权利,也是义不容词的义务。这是一个正当花季的女孩生命健康,生命健康权在所有的权利中处理最高位阶,决不允许任何人和组织践踏侵犯这种权利,不但做为母亲的会不顾一切地进行捍卫,而且这种权利也值得我们每一个人给予充分的尊重。我们来这里不是为了谴责,也不是为了搏取同情,它是我用一辈子来寻求公正的。同时也恳求各位领导首长能从公正、公平、公道,讲事实,讲依据,能给一个不幸的女儿不幸的母亲不幸的家庭主持公道正义!叩谢!

  为一个不幸女儿维权的母亲:欧阳玉风

  手机:13723854***

  2011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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