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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举报湘西龙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彭绍兴
时间:2011-01-14 14:17:16来源:[标签:出处]作者:战狼
  举报内容:

  1、利用职权开设茶楼、餐馆,设立赌场,公开挑战政府权威;

  2、非法转移并支付法院冻结的工程款200万元,向法律叫板;

  3、无视党纪国法,致使320万元扶贫修桥款下落不明;

  4、滥用职权,政资不分,打击报复并排除合同施工方,给无合同方大开方便之门,行贪污受贿之实;

  5、帐物不清,管理混乱,农民工血汗钱毫无着落

  目的与要求:

  严惩腐败,打击“权、强、钱”团伙勾结侵害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的黑恶势力;及时付清拖欠我两年多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事实与理由:

  一、利用职权开设茶楼、餐馆,设立赌场,公开挑战政府权威

  按照《国家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指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开办娱乐场所、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然而,彭绍兴无视党规政纪,公开在龙山县城开设“龙山大酒店”(见附件一)、“龙山味道酒楼”(见附件二),包揽政府吃喝,巧妙利用酒店酒楼行贿受贿、洗钱。并设立赌博场(见附件三),聚众赌博。当地民众都说:“有彭主任作保护伞,在这里吃喝玩乐、嫖赌逍遥最安全!”

  二、非法转移并支付法院冻结的工程款200万元,向法律叫板

  龙山县人民法院于2009年4月23日作出了“湖南省龙山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9)龙民初字第78-1〕(见附件四),依法冻结了被告李宏进(张家界宏进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懂事长,承建龙山县捞车河风雨桥的责任人)的工程款200万元。彭绍兴(龙山县人民政府在“捞车河风雨桥”竣工结帐时,指派的结账负责人,龙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蔑视法律,公开叫嚣道:“我叫你们法院的判决书变成一张废纸!”。此后,开始了践踏法律的行动,2009年9月19日,未经法院许可,彭绍兴以政府名义将冻结了的李宏进的工程款200万元转移到县政府行政科会计室,把127.5879万元工程款支付给其他人(见附件五)。2010年2月7日,又未经法院许可,彭绍兴再次将李宏进的工程余款转移到旅游局,支付其他人76.065万元(见附件六)。

  三、无视党纪国法,致使320万元扶贫修桥款下落不明

  实际上,长沙市在2008年就已经拨付给龙山县1000万元风雨桥建设对口扶贫款(见附件七),可彭绍兴却与包头李宏进在长沙秘密签订付款结帐协议是680万元,那么余下的320万又飞去哪了?也许装进了彭绍兴等人的口袋!不然,哪来钱开茶楼、餐馆、赌场?

  四、滥用职权,政资不分,打击报复并排除合同施工方,给无合同方大开方便之门,行贪污受贿之实

  2008年1月15日,风雨桥开工。2008年下半年,长沙市挂职龙山县县委副书记、风雨桥工程建设指挥长夏文斌调出龙山,龙山县负责修这座桥的领导县委书记曹世凯也调往吉首。看见这两个直接负责工程的领导调走了,李宏进估计今后的工程款难以取得,就悄悄领走了140万元工程款逃离龙山。彭绍兴接任工程管理,主要负责此桥的工程款结算。2008年11月,彭绍兴与包头李宏进在长沙秘密签订680万元付款结帐协议,这个数目既不是法定数,也不是有关法定部门验收数,实属官商协商数。按照常规付款方法,彭绍兴应将工程款付给承包方李宏进,由李宏进再付给施工方。可是彭绍兴心怀鬼胎,用行政权剥夺走了李宏进的付款权,由彭绍兴直接付给施工方。但他认为这些条件还是不够成熟,于是,又与李宏进的委托人罗振佑等5人勾结,排除了与李宏进有合同的施工方田孝祥、尹德千、胡大成、余光吉、王丰5人,私下开会、定价、结帐,形成了打领条的、审批签章的、付钱的人,一个不缺,钱、权、强相结合的黑恶结账势力,整个结账全部暗箱操作。“政资不分”为彭绍兴个人贪污受贿提供了绝佳的平台,其中的猫腻可想而知。这样结帐,致使田孝祥还有316.5726—42.6万元(已领)=273.9726万元(见附件八)没有着落。2009年腊月26日,我向他取工程款时,抵了他几句。彭绍兴当众破口大骂:“田孝祥,你这个杂种,老子就是不给你结帐,老子的龙山,一手可以遮天,你去告状。”就这样我的工程款一直没有着落,他大行打击报复之道。

  2009年8月的一天,李宏进给李秀英(在“捞车河风雨桥”建设中负责材料购买)打电话说:“请你给龙山县纪委讲一下,彭光双(国土员、捞车村支部书记)在我这里领了5万元(见附件九),当时他给我讲,是送给彭绍兴的人情,便于今后好结账。”从张家界宏进旅游开发公司2009年1月8日《龙山县捞车河风雨桥财务结算表》可以看出,彭光双领取的活动经费5万元,就是送给彭绍兴的。

  按照合同,李宏进只与田孝祥、尹德千、胡大成、余光吉、王丰五人签定施工合同,然而,在领款单上却出现了没有在风雨桥上施工的“田桃生”(见附件十),他领走了15.2万元,这钱一定是送给了彭绍兴!

  五、帐物不清,管理混乱,农民工血汗钱毫无着落

  1、表上出现无名无姓的人借支47100元,有姓无名的“梁”某领走300元,这人是谁?钱又到哪里去了?(见附件十一)

  2、瞿会计差现金19.49929万元,应属个人短款行为。(见附件十二)

  3、田孝祥的工程款应是120万元(见附件十三),可实际只领得108.6万元,还余11.4万元未付,这些钱谁领去了?

  4、从胡大成和余光吉的借支表中看,借款22.35万元(见附件十四),没记现金收入账,但还款时作现金支出22.55万元,这些资金存在着很大的问题。

  5、包头在社会上借资本金144.58785万元,8%的利息,共计息75.6253万元,两项合计220.2131万元。表面上看彭绍兴都作工程款付了,但债权人是否真的拿到了利息?田孝祥的利息2.388万元到目前为止一分也没有到手,那么,这75.6253万元又付给谁了?无人知晓!还有75.6253万元的利息理应由承包方从其建设中获得的利润中支付,政府为什么要从工程款中支付?

  工程结账时,李宏进躲避在外地,但他始终保持与李宏进联系,彭将上述那些金额要变成“真实”工程款发条、又要这些发条变成为李宏进支出的发条,叫李宏进的委托人李嘉今在付款表上签字,以防上级查账!

  目的与要求

  1、请求上级领导对龙山县修建“捞车河风雨桥”的工程账务进行全面清查,实现帐物阳光公开;

  2、严惩腐败,打击“权、强、钱”勾结团伙侵害国家、人民的根本利益的黑恶势力;

  3、及时付清我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273.9726万元;

  201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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