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儿媳被杀,赔偿金执行不到位,八旬老人三岁稚童该怎么活下去?
时间:2011-01-20 11:23:23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山人
现在住址:湖南省益阳市大通湖区千山红镇北汀中路662008年4月21日震惊长沙的杀人惨案
三个狂徒杀死两条人命,不抵命,留下一双儿女无依靠
判决赔偿金28万六一千元不给钱,眼下爹孙无法活下去,判决书如同白纸不值一文钱
尊敬的湖南省委周强书记,党的各级领导:
我是湖南省南县明山头镇南溇村第八组村民谢怀喜,今年83岁。(1927年12月29日出生)。
2008年4月21日凌晨二时许。我四儿子谢又秋(1969年出生),儿媳严明华(1968年6月27日出生)。在湖南省长沙市洞井商贸城内的“兴盛超市”做生意。江西省铜鼓县三个狂徒潘镇18岁差两个月(1990年6月29日出生),毛兵18岁差一个月(1990年5月30日出生),吴翔明18岁差两个月(1990年6月29出生)。三狂徒手持凶器刀具闯入“兴盛超市”将谢又秋,严明华当场杀死,抢劫财物,将抱在死者手中的婴儿谢思贤9个月(2007年7月5日出生)头部砍了一刀,经医院抢救缝了7针,险些喪生。歹徒被公安机关抓获。
2008年12月10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2008)长中刑二初字第0117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杀人者未抵命,原因是都没满18岁(到底年龄真假如何,请于核查),现仅判决给死者谢又秋全家赔偿金共二十八万六千七百七十七元零五分。
死者已逝两年多,从判决之日起(2008年12月10日)至今已经两年多了,仅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给了五千元,还有28万1千777.05元,其他赔偿金分文未付。眼下就剩下我八十多岁的老头和三岁的孙儿谢思贤,孙女谢亚妮相依为命,生命危在旦夕,生不如死。
我已经83岁了,身患重病,自身难保,要带孙儿孙女去长沙中级人民法院去要赔偿金,只怕我会死在途中,我如身故后,可怜一双孙儿孙女靠谁来护养,多次找省委省人大,省高级法院无人理睬,申请强制执行也迟迟不予到位,后来才知道三个狂徒有亲戚在某检察院、长沙市公安局当官,没有办法只好向“百姓心里话”直通中南海求请党中央国务院,各级领导解决赔偿金(28万1千777.05元)到位,救救我一双无依无靠的孙儿孙女。
在天有灵,让逝者安息。
谢怀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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