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农资供销网
rss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举报投诉
我挂靠在隆回县科技局名下养殖场土地被强制回收
时间:2017-09-13 01:36:41来源:作者:
我叫彭苏华,湖南省隆回县人,退伍军人,共产党员,省科技示范户。1991年在双井村(县城中心地段)创办隆回县特种水产养殖场,从事甲鱼乌龟的自然生态养殖。当时个人不能买地要找单位挂靠,就挂靠在原科委现科技化信息局名下,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由于涉及到回收科技发展金的问题和当时的科委签了个回收科技发展金的承包协议。2004年科技局伙同国土局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养殖场的土地使用证擅自变更到科技局名下。2006年科技局要求我限期搬离,并以意图侵吞国有资产将我起诉到法院。我方的证据法院一律不予受理,做出了不公正的判决,就赔偿问题没有做出任何处理。

  2017年4月13日,在没有任何补偿协商的前提下,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前提下将我强制传唤到法院,强迫迫我签字搬迁,强调100万以下可以商量,不同意就去做牢,我拒绝后被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期满直接转为刑事拘留。拘留期间多次到看守所威胁,不同意就判刑,就这样在看守所带着脚镣手铐和县科技局签订了和解协议,签订和解协议后,为了让我听话,县检察院对我做出批捕决定,在通过取保候审来执行和解协议。

  2017年6月19日,在补偿没有到位的前提下,依据法院判决对我养殖场进行强拆,面对政府违背信赖利益保护原则,我默认了他们的强盗行径,可我的自留地,也要一块占了。渔场国土使用证3315平米,法院判决书3315平米。渔场加上我的自留地总占地面积3562平米,我提出按照法院判决和土地使用证的面积交付场地。他们说不能算我的,全部归县里,什么法院的判决,土地使用证,就按红线图来全部回收。在没有出示任何合法手续,并胁迫我闹事就收监的前提下,动用社会闲散人员强拆了渔场,强占了我的自留地。

  此行为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利益,今特实名举报,恳请上级领导主持公正,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关闭】【顶部
>>最新信息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情:
内  容:

图片欣赏
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