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临澧县四新岗镇杨柳村(现已与珠日村合并),常德市最晚通水泥路的贫困村,今年九月份该村的邵阳组在组长带头下计划自费修建一条长大概一公里,从村部到组里的水泥路,无论男女老幼人均1500还只是预收,干部的说法是国家只补贴4万,人均1500肯定是不够的后续可能还要收,这不是重点,毕竟修路这种民生工程政府不愿意出钱大家出钱也能接受。
是现在在修路过程中有个别家里的地势跟现有路面是基本持平的,如果在现有路面上直接打水泥路那么路面肯定比家里地势要高,那么下雨天家里就得进水,所以就得把现有路面往下挖,保证打好水泥路之后路面与家里地势相当,施工方的说法是往下挖地基会挖坏自来水管,让住户自己联系自来水公司改水管,自来水公司要收巨额的费用(对于普通农民家庭来说)才肯帮忙改水管,该自来水公司临澧县柏芝自来水厂,入户费是1500,水费是一年收定额的费用,不管你用不用,一滴水不用也是那么多钱。
问一下修路挖地基改水管这种事不是应该施工方跟自来水公司协调吗,为什么要找个人收取费用,如果个人不愿意出这个钱或者出不起这个钱,是不是自来水公司就不管,路也不修了呢,为什么当初安装自来水管的时候不实际点少做点面子工程把水管埋深一点呢,现在出了问题了就这也要钱那也要钱,这也算民生工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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