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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道县二中工会主席回答公租房分配问题
时间:2017-09-15 03:08:51来源:作者:
今年5月份,红网上的一个帖子,我觉得有些道理。请道县二中工会主席谢进民回答;

  转:

  道县二中的公租房分配问题,在学校沸沸扬扬。几天前,开了所谓的教职员工代表会,然后通过了一个方案。似乎事情搞定了,而且是以教代会的名义,多么有道理。

  但是,请学校回答:

  1.教代会的代表,要么是按学校拟定方案分的到房的,要么是与分房毫无关系的《因为他们在学校已经有住房了》,请问会出现什么结果?

  2.你们所讲的拆迁户,到底是什么概念?是所谓的拆迁户吗?

  3.谁给了你们权利,一开始就与你们讲的拆迁户签了分房保证书?保证书都签了,现在才来开教代会?

  4.这么多年来,学校住房买卖自由《当然,去年搞了房改,这是另外一回事》,调走的,去世的,多年出租的,,,,你们早就该理顺关系。现在那些同样早就在校外有高楼大厦的,那从来不占用学校住房资源的分不到房,那一直占着学校住房资源的仅仅因为占据的地方撤了学校就在保证他们有房,甚至有的人会在学校有两三套房子,这是你们的杰作?

  5.谁已经安置,谁没有安置,怎么定?请具体讲出每个人的安置原因安置地点安置方式。有个地方就算安置,那么,可不可以退出来安置别人,然后让你们讲的已安置户住公租房?

  6.作为公租房:《请你们驳斥以下方案的不合理性》

  一,首先分给那些真正意义上的无房户,这是天经地义的。不过,你们确认的过程又将是混乱的过程。

  二,在以上基础上,剩余的房子,只要是在校内没有持证《因为已房改》房子的在职在岗的教职员工都有分配资格,而且资格均等,然后大家讨论制定分配方案。其实,那些已退休的,如果真是无房户更要优先保障。

  三,将所有能住的房子纳入分配范围,比如住在科教楼的办公楼的如果选了公租房,就讲自己原先住的地方腾出来让选不到公租房的住。

  四,去年签订保证书的时候,是基于什么原因?

  五,建公租房,给学校带来了哪些财产损失?请晒一晒。这些损失,是因为不可避免的吗,不能尽量减少吗,是应该学校承担的吗,是不作为的结果吗?

  六,就你们这种工作风格,能保证以后那些公租房不出租,不转让?可以肯定,交房后不出一年就会一团混乱。不要不承认。

  道县二中,也许很多人会选择沉默,不再讲什么。毕竟,这也不是事关活命的利益,再说,就现状来讲,讲了也没有人听的。但是,你们必须清楚,你们一直在用多种方式损害道县二中。一件事情不公,我们可以有多种形式表达出来,比如工作没有动力,很多时候,要多听一下不同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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