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类别:NY-行业标准(农业),关键词: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标准号:NY 5031-2001,标准名称: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标准分类: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标准,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颁布日期:2001-9-1,实施日期:2001-10-1。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无公害畜禽产品养殖过程中畜禽饮用水水质要求和配套的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无公害食品的集约化畜禽养殖场、畜禽养殖区和放牧区的畜禽饮用水水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本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GB/T 6920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7467 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68 水质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谱法
GB/T 7480 水质 硝酸盐氮的测定 酚二磺酸分光光度法
GB/T 7483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茜素磺酸锆目视分光光度法
GB/T 7485 水质 总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7486 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第一部分:总氰化物的测定
GB/T 7492 水质 六六六和滴滴涕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11896 水质 氯化物的测定 硝酸银滴定法
GB/T 13192 水质 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 14878 食品中百菌清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 17331 食品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集约化畜禽养殖场 intensive animal production farm
进行集约化经营的养殖场。集约化养殖是指在较小的场地内,投入较多的生产资料和劳动,采用新的工艺与技术措施,进行专业化管理的饲养方式。
3.2
畜禽养殖区 animal production zone
多个畜禽养殖个体集中生产的区域。
3.3
畜禽放牧区 pasturingarea
采用放牧的饲养方式,并得到省、部级有关部门认可的牧区。
4 水质要求
4.1 畜禽饮用水水质不应大于表l的规定。
4.2 当水源中含有农药时,其浓度不应大于附录A的限量。
表1 畜禽饮用水水质标准
项 目 标 准 值
畜 禽
感官性状 色,(°) ≤ 色度不超过30°
及一般化 浑浊度,(°) ≤ 不超过20°
学指标 臭和味 ≤ 不得有异臭、异味
肉眼可见物 ≤ 不得含有
总硬度(以CaCO3计),mg/L ≤ 1500
pH ≤ 5.5~9 6.8~8.0
溶解性总固体,mg/L ≤ 4000 2000
氯化物(以Cl–计),mg/L ≤ 1000 250
硫酸盐(以SO2–4汁),mg/L ≤ 500 250
细菌学指标≤ 总大肠菌群,个/100mL ≤ 成年畜10,幼畜和禽1
毒理学 氟化物(以F– 计),mg/L ≤ 2.0 2.0
指标 氰化物,mg/L ≤ 0.2 0.05
总砷L,mg/L ≤ 0.2 0.2
总汞,mg/L ≤ 0.01 0.001
铅,mg/L ≤ 0.1 0.1
铬(六价),mg/L ≤ 0.1 0.05
镉,mg/L ≤ 0.05 0.01
硝酸盐(以N计),mg/L ≤ 30 30
5 检验方法
5.1 色:按GB/T 5750执行。
5.2 浑浊度:按GB/T 5750执行。
5.3 臭和味:按GB/T 5750执行。
5.4 肉眼可见物:按GB/T 5750执行。
5.5 总硬度(以CaCO3计):按GB/T 5750执行。
5.6 溶解性总固体:按GB/T 5750执行。
5.7 硫酸盐(以SO42–计):按GB/T 5750执行。
5.8 总大肠菌群:按GB/T 5750执行。
5.9 pH:按GB/T 6920执行。
5.10 铬(六价):按GB/T 7467执行。
5.11 总汞:按GB/T7468执行。
5.12 铅:按GB/T 7475执行。
5.13 镉:按GB/T 7475执行。
5.14 硝酸盐:按GB/T 7480执行。
5.15 氟化物(以F–计):按GB/T 7483执行。
5.16 总砷:按GB/T 7485执行。
5.17 氰化物:按GB/T 7486执行。
5.18 氯化物(以Cl–计):按GB/T 11896执行。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畜禽饮用水中农药限量与检验方法
A.1 当畜禽饮用水中含有农药时,农药含量不能超过表A.1中的规定。
表A.1 畜禽饮用水中农药限量指标 单位为毫克每升
项 目 限 值
马拉硫磷 0.25
内吸磷 0.03
甲基对硫磷 0.02
对硫磷 0.003
乐果 0.08
林丹 0.004
百菌清 0.0l
甲萘威 0.05
2,4-D 0.1
A.2 畜禽饮用水中农药限量检验方法如下:
A.2.1 马拉硫磷按GB/T 13192执行。
A.2.2 内吸磷参照《农药污染物残留分析方法汇编》中的方法执行。
A.2.3 甲基对硫磷按GB/T 13192执行。
A.2.4 对硫磷按GB/T 13192执行。
A.2.5 乐果按GB/T 13192执行。
A.2.6 林丹按GB/T 7492执行。
A.2.7 百菌清参照GB 14878执行。
A.2.8 甲萘威(西维因)参照GB/T 17331执行。
A.2.9 2,4-D参照《农药分析》中的方法执行。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参 考 文 献
B.1 张乔.农药污染物残留分析方法汇编[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1990.141~144。
B.2 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等.农药分析[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1990.479~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