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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创新涉农企业融资渠道叫好
时间:2010-06-02 13:41:27来源:作者: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的精神,近日,央行银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意见,决定在中部六省和东北三省各选择2至3个有条件的县、市,开展试点工作,每个省主推2至3个金融产品创新。在央行的此次《意见》中,最突出的莫过于在银行间市场探索发行涉农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内容。

  集合发债,就是俗称的“捆绑发债”。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的《2007年深圳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总募集说明书》显示,由深圳市贸易工业局牵头,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20家中小企业作为联合发行人,按照“统一冠名、分别负债、统一担保、集合发行”的模式发行债券,开创了我国中小企业发行集合债券的先河。这种将中小企业打包捆绑、集合发债的方式,不仅大大缓解了中小企业的资金饥渴,同时也打破了以往只有大企业才能发债的惯例,开创了中小企业新的融资模式。但此次是第一次在涉农中小企业中推广,不能不令人叫好!

  众所周知,改革开放以来,涉农中小企业在繁荣农村经济经济、增加农民就业、推动农村建设、催生农业产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融资难却成为制约涉农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之一。一方面是由于这些涉农中小企业在担保、风险控制等方面存在着先天不足,他们渴望的中长期资金很难从金融机构获得;另一方面,是因为这些涉农中小企业发债的规模偏小,没有市场吸引力,成本过高,只有望上市融资的门槛兴叹。如何解决涉农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成为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难题。这种将持续盈利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偿债能力较强的涉农中小企业集中起来,进行集合公开发债,以发挥规模效应,分摊资信评级、发债担保、承销等费用,降低融资成本的创新,的确是破解涉农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新渠道。

  当然了,破解涉农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创新举措不能仅仅限于发行集合债券。鼓励优势涉农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小企业和弱势企业,通过涉农企业之间的资产重组和产权交易,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盘活存量资本,壮大涉农龙头企业经营规模,实现企业的规模扩张,也不失为好的办法。

  除此之外,加快培育和发展涉农龙头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专业性中介机构,为龙头企业通过兼并、收购、重组等资本市场运作和盘活农业经营性资产提供条件也可以探索。还可以尝试以大型龙头企业和非金融机构为主体、建立专业性的农业产业化投资基金,对龙头企业和具有市场潜力的农业产业化的项目进行股权等形式的投资。也可以尝试成立由政府牵头,设立涉农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成立基金协会,吸收机构投资者、协会会员、国家一些有投资功能的单位,选择优质合作伙伴,形成基金投资农业的模式。

  创新是一个民族发达不竭的灵魂,创新同样是金融机构支持农村改革深化的有力武器。金融机构只有抓住优惠政策实施的机遇,为涉农企业进入证券市场,为涉农企业债券、股票的发行和基金的运作提供良好的服务,才能在农业产业发展的同时,减少自己的经营风险,获取更多的商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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