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商户:
你们好!
根据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白云分局2004年12月15日组织召开的“严厉打击经销假冒涉外高知名度商标商品行为的专题会议”精神,我们现将工商部门的有关《通告》转发给你们,望各位商户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同时,按照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白云分局的统一部署,现将我场的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严禁在我场经销《通告》中所列品牌的假冒商品,有经销这些品牌假冒商品的商户,须于2004年12月21日前将其假冒商品撤架,不得在我场继续经营上述假冒品牌商品。
二、 我场将于2004年12月21—23日进行全面检查,对仍存在售假行为的商户,我场将勒令其停止售假。对不执行《通告》、不服从我场管理的商户,我场将根据情节对其进行处罚。
三、 从2004年12月24日开始,工商部门将对梓元岗地区所有专业市场开展针对假冒《通告》所列品牌的专项整治行动,行动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经销假冒《通告》所列品牌商品的商户,工商部门将依法予以惩处。
最后,我场再次希望各位商户认真领会《通告》精神,强化守法意识,严格按照《通告》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做到不制假、售假、护假,支持和服从我场的管理,并与我场一道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在梓元岗地区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共同建立和维护我场良好的营商环境。
特此通知。
XXXXXX贸易中心
二00四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