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工作中,诸如如何进行公司和项目公司股份制改制,董事长、总经理为什么经常发生冲突,为什么独立董事和监事不能有效发挥职能等都是第Ⅰ层次制度不完善的凸现。例如许多企业的《公司章程》只在企业注册、年检时使用,而其中内容与实际不符;有些企业缺乏《公司章程》的补充性制度,如《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组织规则》,更没有“预防性”的配套性制度,如《关联交易细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增资扩股方案》、《股权交易管理办法》等。
例如,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分体系)可以建立以下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