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鳙鱼鱼苗、鱼种质量标准
时间:2009-11-20 12:05:07来源:作者:王海霞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鳙鱼( Aristichthysnobilis)鱼苗、鱼种的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鳙鱼鱼苗、鱼种的质量鉴定。
  
  2 引用标准   GB5055青鱼、草鱼、链鱼、鳙鱼亲鱼   3 术语   3.1 鱼苗:指卵黄囊消失、鳔充气、能平游和主动摄食阶段的仔鱼。   3.2 鱼种:指鱼苗生长发育至全体鳞片、鳍条长全,外观已具有成体的基本特征的幼鱼。   4 苗种来源   4.1 鱼苗:由符合 GB5055规定的亲鱼人工繁殖或江河捕捞的天然鱼苗。
  
  4.2 鱼种:池塘培育或其他方式生产的鱼种。   5 鱼苗质量   5.1 外观   5.1.1 肉眼观察 95%以上的鱼苗应符合 3.1条的规定,且鱼体透明,色泽光亮,不呈黑色。   5.1.2 集群游动,行动活泼,在容器中轻微搅动水体,90%以上的鱼苗有逆水能力。   5.2 可数与可量指标   5.2.1 可数指标:畸形率小于3%;伤病率小于1%。   5 2.2 可量指标:95%以上的鱼苗全长应达到 0.9cm。   6 鱼种质量   6.1 外观   6.1.1 体形正常;鳍条、鳞被完整。   6.1.2 体表光滑有粘液,色泽正常,游动活泼。   6.2 可数与可量指标
 
  6.2.1 可数指标:畸形率小于1%;带病率小于1%(不带有危害性大的传染病个体);损伤率小于 1%。   6.2.2 可量指标 越冬鱼种的标准体重:南方应达到表列数值的90%以上;北方应达到85%以上。   6.3 检疫:不带有患出血病、肠炎病、赤皮病、烂鳃病、球虫病的个体。   7 检验方法   7.1 取样:每批鱼苗、鱼种随机取样应在100尾以上;鱼种可量指标测量每批在30尾以上。   7.2 全长测量:用标准量具逐尾量取吻端至尾鳍末端的直线长度。
  
  7.3 称量:吸去鱼体带水,称重。
 
  7.4 损伤率:用肉眼观察计数。   7.5 疾病:暂按鱼病常规诊断方法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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