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化州市林业局、公安分局依法取缔了位于石湾街道旺禄农庄内的一鳄鱼养殖场,对所非法养殖的鳄鱼进行了没收,并将其移送至茂名森林公园作进一步处理。
据了解,位于石湾街道的旺禄农庄在未取得相关养殖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非法养殖鳄鱼20多条,对周边群众及生态安全造成极大隐患。接群众举报后,化州市林业局、公安分局重度重视,组织了十多名执法人员对该养殖场进行了依法查处。因考虑到安全问题,执法人员还专门从高州聘请了专业的捕捉鳄鱼人员进行捕捉。
执法人员表示,鳄鱼属于对群众安全有较大威胁的“高危险鱼类”,还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两栖野生动物,在未能取得合法手续前,禁止一切机构及个人开展相关驯养、繁殖、销售等活动。
在查处现场,执法人员还对养殖场场主未经许可非法养殖国家保护动物进行了教育和处罚。
通讯员黄俏玲 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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