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瓜州县为大力发展全县制种产业,推动了全县农业生产和制种产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切实维护了农户和企业的合法利益。因地制宜、对症下药,通过积极采取五项有利措施进一步规范了种子生产秩序,为制种企业合法、有序生产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是深入乡镇村组,排查解决问题。春播前,县种子管理站深入到乡(镇)、村组和农户开展了种子生产情况的调查,对在制种方面的问题(如:制种面积、基地落实、合同签订等)进行了摸底排查,在乡镇村组大力配合下,积极为企业和农户协调解决面积落实,合同签订等方面的事宜,共协调解决制种矛盾纠纷问题5起,切实维护了农户和企业的合法利益。
二是上下高度重视,营造良好环境。围绕种子执法年活动的开展,为规范制种合同签订工作,切实维护制种农户合法权益,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种子合同管理和规范制种秩序的通知》,县种子管理站与制种企业签订了2010年度种子生产管理责任书,对县域内具备种子生产合法资质条件的6家企业进行了资质审核和公示,为制种产业发展营造了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三是严格市场准入,加强专项治理。按照省、市种子管理部门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的任务要求,配合市种子管理站严格按照《种子法》和《甘肃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大对全县种子生产的准入管理,对具有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6家企业,从许可条件入手,逐项进行审核,重点清理固定资产投资、技术人员、设施设备等;对跨区域在我县从事制种业务企业,且诚信度高,不拖欠农民制种款,没有群众上访事件的企业,经审核办理了瓜菜种子生产登记证;对诚信度差、有群众上访事件和拖欠农民制种款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从而净化了我县种子生产经营市场。
四是规范合同管理,强化诚信意识。县种子管理站把种子生产合同的签订作为今年种子生产执法检查的重点,严格执行县委、政府通知,要求种子生产企业必须与生产基地农户在播种前签订产销合同,并将《农作物种子生产合同》的报种子管理站备案,要求农户必须按照合同约定面积和数量生产交售种子。凡不符合国家种用质量标准或合同约定种用质量标准的种子,种子管理站将监督种子生产企业报废、或转商,不得作为种用,确保种子生产企业和农户都能严格履行合同,强化他们的诚信生产经营意识。
五是加强媒体宣传,提高法律意识。县种子管理站和乡镇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媒体,加大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甘肃省农作物种子条列》、《甘肃省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了企业和制种农户的法律意识,形成了良好的制种产业经营秩序,推动了全县农业生产和制种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