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1第3号)等规定要求,为及时掌握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信息,切实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从今年起,浙江省实行种子生产经营信息报告制度。 淳安县种子管理站认真配合做好淳安县内的种子经营者经营信息统计及报送工作。
淳安县没有种子生产经营企业,但有107家种子经营个体户,经确认107家种子经营个体户均为非持证种子经营者,大多数为村级代销点,销售量很小且种子来源于县内种子经营者,如果所有种子经营者都进行统计的话,将可能产生种子经营量重复计算的问题,根据这一现象,6月1日至6月8日淳安县种子管理站,落实专人负责对千岛湖镇、汾口镇、威坪镇等地种子经营量大的种子经营者进行种子经营信息统计,经核实后汇总报送杭州市种子管理总站。(语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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