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种子存在问题导致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接庄镇后铺村120户农民种植的600余亩玉米减产三分之一。近日任城区法院矿区法庭对此案进行了审理一审判令种子公司和种子站共同承担农民玉米减产损失的八成。
开庭当天30余位村民代表挤满了任城法院矿区法庭并不宽敞的庭审室有些村民裤腿上还沾着泥土显然是早上刚忙完农活。
2010年11月后铺村的120户村民在接庄镇某种子站购买了玉米种子种植在自家土地上。2011年9月初村民们发现玉米果穗普遍秃顶与其他品种的玉米长势明显不同于是要求种子站到现场查看。经过专家鉴定玉米生长异常品种存在秃顶缺陷而高温多雨的气候也加重了秃顶的程度。
“同样种玉米我家亩产500多斤别人亩产900多斤不是种子的问题是啥原因?”村民商传水气愤地说。对此种子站和种子公司代理人辩称由于玉米抽穗扬粉期的阴雨天气和一系列不利天气因素和病虫害造成了减产种子质量并无问题。
如何确定玉米减产的直接原因?经过进一步调查任城区种子管理站接到接庄镇种子站的申请组成鉴定小组对农户的种植地块进行抽样检测并出具了鉴定意见书。意见书上确定村民种植的玉米严重减产亩产量仅为371.3公斤。根据任城区农业局公布的前三年玉米测产报告三年平均玉米亩产量为546.86公斤。两者相对比证明了该玉米品种确有质量缺陷进而造成了严重减产的事实。
由此法庭认为玉米种子存在秃顶较重的品种缺陷是造成玉米减产的直接原因天气原因也对产量有一定影响。据此法院判令种子站和种子公司赔偿后铺村120户受害村民的购种费以及因玉米种子缺陷而造成减产部分80%的损失。(初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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