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日前山东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印发的中央财政棉花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泰安市2012年棉花良种预补面积11.568万亩,预补资金173.51万元,棉花良种补贴实现全覆盖。 2012年中央棉花良种补贴继续实行全覆盖,即对6月30日前出苗(移栽)的棉花,按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补贴;对生产中使用棉花良种的农民(含农场职工)给予补贴;承租别人土地的,由承租方和出租方按双方约定,在土地所在地申请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亩15元。 (中华泰山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