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之计在于春,随着春耕生产的临近,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金湖工商局 四个抓手强化农资市场监管,确保农民种上放心种、施上放心肥、洒上放心药。
一是建立农资商品制度,确保监管到位。严格落实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市场准入、退市召回、质量信息公示、受理申诉举报、种子留样备查等监管制度,全面开展农资质量的巡查监管,重点对农资经营户的商品质量、进货渠道、索证索票情况、市场主体资格及其他经营行为进行检查。
二是加强农资商品检测,确保质量安全。对农资商品包装标注标识的监督管理。重点检查标注在外包装上的委托方、销售方、制造商的厂名、厂址是否真实;检查标注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及广告宣传内容是否合法真实;通过有计划地抽样检测,查看产品质量是否存在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问题;检查产品包装上的生产许可证,肥料登记证、合格证是否真实。
三是规范农资经营行为,督促经营业户自律。与辖区农资经营户签订农资商品质量保证书,督促农资经营户严格落实两票两账一卡一书、索证索票和商品备案等自律制度。种子经营户向农民销售的种子必须采集一部分留样,由分局留存备样,一旦出现问题或纠纷能够及时有效处理。
四是发挥农民维权基地作用,拓展农民维权渠道。发挥农民维权基地功能,加强宣传引导,切实提高广大消费者自身依法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充分发挥农民维权联络员的作用,扎实推进农资市场监管工作。(雍青波,何宝杰)
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