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2009年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约4.5万人,加上往届未就业的广州生源和到广州求职的外地生源高校毕业生,预计今年在广州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将达15万-20万人。有关部门制定该《意见》,在以往的基础上扩大了可享受各项扶持政策的毕业生范围,除了入学前具有广州市户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广州市属普通高校毕业生也可享受同等扶持政策。
《意见》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从今年起至2011年,每年招募1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广州市镇(街)农村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为2年,每人岗前培训补贴250元,市财政和接受“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区(县级市)财政分别给予每人每月生活补贴800元。今年起,连续5年每年招聘2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担任“村官”,力争5年内实现全市“一村一名大学生”目标。市财政给予每位大学生村官一次性安置费2000元,每年工作生活津贴5000元。另外,从今年起,财政拨款的市、区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和市、区党政机关招公务员,从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中招聘的比例分别不低于40%和33%,以后逐年增加比例。
广州现行的高校毕业生见习时限为1-3个月,补贴标准为15元/天,《意见》将补贴标准提高至39元/天,每月按22个工作日计算,见习期限修改为“最长不超过6个月”。今年内全市将挂牌成立50家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市财政和见习单位按比例为见习学院提供相当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100%的生活补贴(86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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