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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村官”不再吃亏
时间:2009-10-29 14:12:10来源:[标签:出处]作者:李永
  不久前的一个下午,浙江缙云县双溪口乡余山村会议室里座无虚席,离开会时间还有25分钟,会场里就已挤满了人。
  这一天,乡人大主席团、乡妇联在这里召开村民大会,议题只有一个:保证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等权利的落实,解决该村村委会的女主任丁苏娇误工补贴打“七折”问题。
  人们也许要问,女主任的误工补贴为什么打“七折”?事情还得从四年前说起。   “吃亏”隐瞒了两年多   1999年5月1O日,余山村在乡干部指导下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村委会主任正式候选人有两名,实行差额选举。结果,57岁的女村民丁苏娇以高票当选。
  丁苏娇当了近3O年的村妇女主任,这次又成为全乡第一个女性村民委员会主任。当选后,她当然高兴,但她对乡亲们只说了一句话:“大家信任我,我就要为大家办实事。”
  丁苏娇当选材委会主任后,勇于为村民们办实事。虽然余山村的集体经济长期处于“空壳”状态,但她觉得,不管村集体经济有没有实力,既然大家选自己当了“村官”,总得为村民办上几件事才行啊!
  村民们一直来看电视都是模糊不清的,丁苏娇就把家里积蓄的8000元钱取了出来,用于装电视差转台,终于使村民们看上清晰的电视画面。接着,她又筹集资金开始建设机耕路。不料机耕路工程进行到一半,村党支部书记患上重病,她只好一人东奔西跑。忙里忙外,挑起村里的重担。
  1999年冬,年终结账时间到了,但是丁苏娇的误工补贴却只有男干部的“七折”。对此,丁苏娇曾向村两委,特别是向村会计提出异议。但是一些村干部们却不以为然,有的说,当村长有时开会,有时跑项目,总比在家干体力活“省力”;有的说,本村集体化时期妇女出工劳动拿工分一贯是打“七折”,这个规矩不能破;甚至还有的说,即使是村长也不能搞“特殊化”啊……虽然对女村干部与男村干部同工不同酬的做法有意见,但丁苏娇还是对自己的“吃亏”先认了下来,而且在“七折”报酬面前,丁苏娇为村民办事一点也没有“打折”。2000年机耕路工程竣工通上车后,去年,又发动村民开发5OO亩笋竹两用林基地。她上任后成就虽多,但对误工补贴打“七折”问题一直采取默认态度,一搁过去了两年多,从来没有向乡干部反映过。   乡人大出面解决   今年4月上旬,乡人大主席团组织代表小组到金山村开展活动,才发现了苏娇不计个人得失,一心为村民办实事的动人事迹。主席团及时向乡党委作了汇报,乡党委委托乡人大主席团、妇联对此事作进一步调查。
  通过深入调查,这才得知,丁苏娇误工补贴被打“七折”有几方面原因:一方面是历史原因。该村从集体化以来,凡是妇女出工劳动,工分一直只拿男人的“七折”。另一方面是“土政策”原因。过去丁苏娇一直当村妇女主任,因不是村主要干部,外出开会少,误工少,她的报酬也就一直按“老规矩”计发,她也予以接受。
  事情弄清楚以后,乡人大主席团又在余山村干部中做了过细的工作,这才召开了村民大会。在大会上,主席团成员大量列举了丁苏娇当选村委会主任以后所取得的政绩,指出村委会女主任与普通农村妇女比较,是有明显区别的,她外出开会,办事等误工比较多,况且,与男性村干部比较,在带领群众办实事过程中,女干部需要付出更多的辛苦;更何况,担任村干部更大程度上是脑力上、精神上的付出,并非男女体力竞赛,这一点对于男女干部来说是一样的。余山村两委的少数干部和部分村民以女人体力差,就应该比男人报酬少,甚至认为当女村长比从事体力活的普通妇女“省力”,这种看法是不正确的。这天的会上,主席团成员还重点强凋男女同工同酬有法律和政策上的规定,对于干部也不例外,给丁苏娇误工补贴重新补上“三折”,是维护妇女和村干部合法权益的具体行动。当然,该不该补,还是要由村民大会决定。
  最后,村民大会上多数村民的意见是:凡是女干部开会、外出力集体办事等方面的误工补贴,全部与男干部一样,丁苏娇当选村委会主任以来的误工补贴,应补上“三折”。当这一意见再提交大会表决时,获得了一致通过。顿时,会场响起一片热烈的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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