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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让村民充分行使村务监督权
时间:2010-03-10 14:16:15来源:作者:尤丁
为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强化民主监督,提高村级民主管理水平,嘉祥县在全县农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形成了“村党支部提议、村民会议决策、村‘两委’实施、监督委员会民主监督”四位一体的民主治村新格局。全县710个村(居)全部建立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共推选产生监督委员会成员4270名,其中1000人以下的村推选5人,1000至2000人的村推选7人,2000人以上的村推选9人。
嘉祥县创新制定了 《在全县农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由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直接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一是“察情”,即查看民情、反映民意,经常听取群众对村“两委”干部的看法、对存在问题的意见、对本村发展的建议,及时将民意传达至村“两委”。二是“解惑”,即帮助群众解疑释惑,将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的原因、过程等向群众讲明白、说清楚。三是“纠正”,即根据对村务决策和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的情况,对村“两委”工作运行不规范的地方及时指出建议并要求改正。
在监督工作中,遇有重大情况或村“两委”拒不采纳监督建议,村务监督委员会可直接向乡镇党委报告。重点监督村党支部履行职责情况、党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发展党员及党员教育管理情况等。监督村级重大问题决策情况,特别是集体资产处理、村庄建设规划及宅基地划分、上级惠农政策的执行等。监督村财务计划执行情况、各项收入支出情况、会计账目等。
陈常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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