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隆德县人民法院办案人员深入回民聚居地杨河乡红旗村巡回办案时,邀请该村调委会主任冯存虎和村调委会委员杨金刚参与,协助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使3起争执不下、当事人对立情绪很大的案件,在3个小时之内得以调解处理,双方当事人十分满意。
父子和好如初
村民冯文选与大儿子冯连福分家另过,冯文选10年前领着后妻和尚未成家的二儿子等人去新疆谋生,将家里的40多亩承包地交给冯连福耕种,但对报酬约定不明确。冯连福家境贫寒,因患风湿性关节炎致肢体残疾,其父留下山坡地大部分荒芜。
2006年,冯文选一家从新疆返回,冯连福无钱从生活上给其帮助,致冯文选及其妻子不满。今年3月10日,两家又因争要承包地的口粮发生争吵并撕打,冯连福和女儿冯雪琴被继母马梅英等人打伤头面部,住院治疗花医疗费1190余元。因怕儿子起诉,冯文选于4月11日先将儿子告上法庭,要求冯连福给付10年的土地承包费即小麦10000斤。次日冯连福父女又将继母马梅英等人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等1790元。
针对这两起案件的特殊情况,办案人员决定通知双方当事人及参与打架的其他亲属,到村委会调解处理。
起初双方各执己见、互不相让、情绪激动,通过主审法官和村干部耐心地说服教育,双方的对立情绪渐渐稳定下来。冯文选首先表示不再向儿子索要口粮,冯连福也表示不再让继母赔偿经济损失,双方主动要求撤诉。
当冯连福最后提出两家尚有部分退耕还林地权属不明,要求一并处理时,村支书和会计当即表示这一问题随后由村上按有关规定处理,父子俩欣然同意,高高兴兴地离开了村委会。
村邻矛盾化解
苏天福与杨金俊系同村村民,2006年8月,苏天福搬往新疆时将家里的宅基地一处和门前的3亩承包地以29000元转让给邻居杨金俊家居住和使用,杨金俊给付了部分房款。
今年初,苏天福从新疆回来后提出收回已卖的宅基地和转让的土地,双方发生纠纷,苏天福诉至法院,在杨金俊同意返还宅基地的情况下又撤回起诉。但此后因苏天福迟迟不退还杨金俊购房款,且双方对已付购房款数额发生争议,杨又将苏家的宅基地大门锁上,不让苏使用。无奈,苏天福又一次提起诉讼。在调处这起纠纷时,费尽了周折。尽管杨金俊同意返还宅基地,但一再坚持其应付给苏天福的29000元已全部付清,要求当即退还,而苏天福则承认包括抵账在内其只拿到杨金俊20500元。
从双方提供的证据看,当初约定给付29000元是没啥问题的,但实际给付了多少钱,双方提供不出任何证据,主审人和村干部只好背靠背单独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让双方说清给钱和收钱的次数,每次给(收)款的数额以及原来两家互有欠款相互抵账的细节。通过追问和算账,认定双方均没有说实话。
在难以确定给、收款数额的情况下,冯支书与主审人再次沟通后,果断地提出让原告退还被告24000元购房款的处理意见,双方经过短暂的犹豫,均表示接受。
为了使这起曾出现过反复的纠纷彻底得到解决,经向原告做工作,他找来3000元现金、16000元的存单和本村村民欠他5000元的欠条。办案人员又驱车赶往40公里外的西吉县兴隆镇农行营业所取出现金交给了被告。
在被告对5000元的欠条仍不放心时,冯支书当即派人叫来欠款人核实了情况,并在收回原欠条后让欠款人当场出具了欠被告5000元,并在一个月内付清的欠据,彻底打消了被告的疑虑,当即打开了被锁的住宅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