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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城居”现象越来越多令人忧
时间:2009-10-28 15:14:36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孟丽

  村官“城居”成了“走读干部”,是农村群众对那些工作在村里,居住在城里的农村干部的一种说法。以前,这种现象曾普遍存在于乡镇干部中间,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城乡一体化的快速推进,村官“城居”现象逐步发展到了本是土生土长的农村干部身上。   近日,我们就这一问题作了一次调研,发现在一些乡村,“城居走读”的村干部较多,这些人有的是自有经济实体,有实力在县城买房居住;有的是为子女在城里读书而居住等等。据了解,近一两年来,这一问题在山西省以至全国许多地方的乡村都开始发生,应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组织人事部门的高度重视。   农村干部本是生活和工作在农村,管理一方土地和村民,社会关系主要也都在农村,他们之所以举家迁居,究其原因主要有四:一是社会环境和生活条件的改善,为村官“城居”提供了便利;二是致富门路宽广,农村干部不愿死守土地;三是城乡社会事业特别是教育医疗等发展差距明显,人往高处走必然形成;四是一些农村自然条件差,无产业发展优势,“走读”成为改善生活状况的一条出路。   村官新貌:“城居走读”   我们认为,农村干部具有特殊性,他们所担负的职责,要求他们必须处理好个人利益与群众利益的关系,“城居”村官多了,群众自然有意见,其弊端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村官“城居”淡化了农村干部同群众的关系。不少村干部“城居”后,进村入户少了,接触群众少了,有时进村也只为完成具体工作任务,有的干部工作上抓大放小,着重抓项目、搞工程建设,群众事情关心的少了,扩大了与群众的距离,以至于有的群众说“中央领导电视里天天见,村干部田间地头看不见。”   二是村官“城居”弱化了工作责任心。目前,农村仍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急需解决,如果村干部及时发现及时制止,矛盾可能很快会在基层化解,但如果村干部长期不在,当发生矛盾纠纷时,则鞭长莫及,有可能造成矛盾激化升级。   三是村官“城居”,放松了农村党员干部队伍管理。村官“城居”,极易脱离群众。由于村干部“城居”,党组织经常性活动、党员经常性教育往往抓得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   采取措施 解除弊端   村官“城居”现象已然存在并有越来越多的发展趋势,大量事实表明,这一问题是由多种主客观因素逐渐累积形成的,不是靠硬性禁止就能取消的,应该在如下几方面加以调整:   首先,应构建村干部梯次培养格局,加强农村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依法依章及时调整不称职的村官“城居”干部。   其次,国家应下发有关文件通知,应坚持完善农村干部选用机制,着力建立一批事业型、服务型、奉献型的农村干部队伍。   第三,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用制度来规范和约束村干部的行为。   第四,结合农村发展要求,适时调整党组织设置,创新农村党建工作方法,切实落实、提高农村干部待遇。   最后,各级地方政府特别是县级政府,应乘新农村建设的东风,加快对农村医疗、教育、经济发展等各方面的扶持与发展,尽快缩小城乡差距,从而使村官安心在农村居住生活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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