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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村干部自治”到“村民自治”
时间:2009-10-28 15:14:41来源:[标签:出处]作者:李海超
现有的村级自治制度中,让农民充分感受到的自治权,主要表现在民主选举这一步。可是,选举完了之后,谁来监督村委会的权力?浙江省天台县在农村基层创建“村级廉情监督站”,通过这个专门机构有效解决对村两委干部监督乏力的问题,做到“村委会用钱村民批,村委会决策村民审,村委会办事村民评”。(据《新华每日电讯》)
在很多农村地区,提到村民自治,其实就剩下一个大伙投票选干部。除此之外,再无其他。所谓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都只是“有形式而无实质内容”。民主选举热闹是热闹,候选人也一个比一个承诺得动听,可是最后的结果往往不尽如人意。不少村委会主任上任后任意决策,造成村集体经济、村民利益受损,现实中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
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这是真理,也是常识。选举某人当村干部当然是出于信任,可是信任归信任,制约机制却不可少。在权力的游戏规则中,无保留的信任往往只能导致无挽回的失望。那种凭借个人品德始终坚守如一的村官不是没有,但明显属于珍稀品种,可遇而不可求。完全冀望于个人道德的民主大厦注定是脆弱无比的,稍有点风吹草动便会坍塌于一瞬。
正是由于制约机制的缺少,那些开展过民主选举地区的村民,包括一些上级领导干部,都形成了一个错觉:民主并不是什么好东西——你看,民主选出来的干部照样干害人的事嘛。殊不知,光有选举没有监督的民主,即便不是“冒牌民主”,至少也是“半拉子民主”。“半拉子民主”不仅伤害了村民们的切身利益,更让他们在内心生成一个“民主不是好东西”的错误结论。
“半拉子民主”下,由于村委会权力得不到制约,分散性的村民个体难以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这不是真正的“村民自治”,充其量只是“村干部自治”。相当程度上,“村干部自治”正是当下农村自治制度的一个形象概括。
麻雀虽小,但五脏必须俱全,要不然它就不能存活。村子尽管不大,但是也必须“三权分立”,有干部,就必须有监督干部的机构。浙江省天台县在农村基层创建“村级廉情监督站”,说实话,在本质上算不得什么创新,而只不过是把在老鹰体内运行良好的现成结构,复制并微缩到麻雀体内去罢了。然而它却走出了使冒牌“村干部自治”走向真实“村民自治”的关键步骤。
报道中说,“村级廉情监督站”运行一年多来,以“民风剽悍”著称的天台县农村的社会风气出现显著的变化:村干部违纪违法事件明显下降,群众自发投入建设新农村的热情空前高涨。谁能说民主不是个好东西,谁能说真正的“村民自治”不该是这样的呢?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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