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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村招待费超标:责任不全在村委会
时间:2009-10-28 15:14:43来源:[标签:出处]作者:马帅
广西全州县白宝乡水晶坪村是贫困村,但一年的吃喝招待费用却超过2万元,为此村民们很是不满,甚至联名向有关部门提出罢免现任村委会成员的建议。(《南国早报》)
村干部们感到很困惑,一则是现在档次太低的烟拿不出手,潜台词应该还有档次太低的酒席也“上不得台面”;二则是村里扶贫单位多,上级领导来了总要招待一下。
乡纪委财务清理报告显示,该村2005年的招待费用只有9000余元,而不是2万余元。对此,有关负责人说,统计只是针对接待上级领导而言,村委会开会及乡干部下乡吃的伙食没有计算在内。通常情况下,乡以上领导机关与一个村子打交道的机会微乎其微,却让人家耗费了9000多元招待费,那么,与村子联系更频繁的乡机关及干部耗费了人家多少呢?
各级政府历来要求狠刹招待风,招待风却愈演愈烈,原因在于招待风的“始作俑者”本来是上级政府、部门。一边安然享受人家的招待,一边痛斥人家招待费高涨,所谓“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是行不通的。刹不刹得下来招待风,关键不在于是否有规章制度、奖惩条例规范下级如何做,而在于是否有规章制度、奖惩条例规范上级部门及其人员怎样做。下级以超豪华标准接待上级,上级要承担第一责任,下级顶多承担第二责任。
白宝乡纪委责任人说水晶坪村委的招待费在招待标准上没有明确规定,所以纪委目前只是监督他们进行整改,以后,村委会的招待开支将严格按这个财务制度执行,违反规定的将由纪委进行查处云云根本是“和稀泥”,是为其他部门、领导“避讳”。
将水晶坪乡招待费用过高事件当作一个标本,正确的处理办法应该是清查每一笔招待费究其是怎样花了,多少真正被用于招待上级包括乡部门、机关人员,多少被村干部们用于“招待自己”。上级部门及其人员能不能接受下级招待,擅自接受将面临怎样的处理;村干部巧立名目“招待自己”承担什么责任,该如何处理等等都应有详尽规定,该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如此“眉毛胡子一把抓”,将所有责任推给村委会其实是回避主要问题,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可以断言,该村未来的招待费用绝无可能降下来。
只要上级部门、机关及其人员视下级部门、机关招待自己为必尽义务,不因下级招待费用过高而承担最主要责任,接待风就会愈演愈烈。 许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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