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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资源收益重在长远
时间:2009-10-28 15:15:06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张燕燕
近来,围绕农民宅基地换商品楼房的现象,社会上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其中利弊则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显然,简单地评价为好与不好,难免有失偏颇,需要对农民宅基地换来的多种利益进行细致的分析。
据报道,天津市有关方面负责人士曾就宅基地换房收益算了一笔账,在12071亩的宅基地面积总量中,新建小城镇占地8427亩,余下的3644亩则恢复为耕地。而在小城镇所占的8427亩地中,农民住宅用地为3476亩,余下的4951亩则作为商业开发用地,估值40亿元,正好与建设小城镇的37亿元资金支出平衡。从这笔账来看,农民不花一分钱拥有了商品楼房,地方政府不花一分钱建设了一个小城镇,而全社会则不花一分钱增加了几千亩的耕地,可以说是各有所得,皆大欢喜。但是,若从长远利益的观点来看,这笔账就不太理想了。因为,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土地作为稀缺资源,势必也会相应地不断升值。
当然,人无远虑必有近忧,重视长远利益并不意味着忽视眼前利益。农民确实需要提高生活质量,地方政府亦有义务满足农民的这一愿望,就此而言,宅基地换楼房有其合理之处。但是,必须认清此举对农民的生产、生活所造成的巨大影响,进而做出充分的准备。为此,天津市有关方面在宅基地换楼房过程中,对农民在城镇中的就业和生活保障问题予以了高度重视,为所有60岁以上的老人每月发放470元的社会保障金,80%的农民安排了就业。但是,必须看到,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难免有波动,就业压力在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均是长期存在的社会现象。由此,当农民在农村拥有房产和土地时,其进城就业时是有充分的抗风险能力的,并不害怕失业。而当农民的宅基地换成楼房后,其在城镇中的就业与农民工就业已不可同日而语,换言之,住在城镇中的农民完全无法承受失业风险。正是由于这一风险因素的存在,一些用宅基地换楼房的农民并不欣慰于生活的改善,而是对未来生活担忧。
从历史的经验看,土地问题之于农民的重要性,是无论怎样评价也不会过分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始终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着力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成功开辟了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道路和社会主义事业发展道路。”可以说,农民土地、宅基地问题既是利益问题,更是事关全局的原则问题,绝不能为有限的眼前利益而忽略解决问题的长远方向。
汪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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