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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警示教育要可持续
时间:2009-10-28 15:15:26来源:[标签:出处]作者:马帅
近日,山东茌平县肖庄乡、贾寨乡等7个乡镇(办事处)的693名村官走进县检察院的预防职务犯罪展览室,通过观看图片展、听讲座、看录相等形式接受了一次深刻的现场警示教育,而对其它9个乡镇“村官”的警示教育也正在紧锣密鼓地筹备中。针对全县村干部进行的现场警示教育,这是茌平县近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
村干部,应该是我国最小的官了吧,其官职虽小,却直接管理着广大农村的行政事务和村民的大事小情,所以其重要性不可小觑。俗话说,“县官不如现管”,就是这个道理。客观地说,目前,大多数的村干部都能模范地遵守党纪国法,自觉地依法办事,成为当地带头致富、发展经济的领路人,成为广大群众的主心骨,这是主流,也是广大村干部队伍的现实状况。但也有少数人经不住诱惑,从吃吃喝喝、多拿多占发展到贪污受贿。据统计,从2007年以来,茌平县检察院查处的村干部职务犯罪有8件、涉及10人,并呈现出屡打不断的趋势。尽管他们涉及的犯罪金额不是很大,但它在百姓中造成的影响却是很大的,因为这些村干部生活在农村,与群众朝夕相处,他们的所作所为更容易被百姓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他们的犯罪行为,不仅影响着个人形象,也影响着党的形象。
村干部的犯罪行为,尽管各有各的表现形式,但形成的最终原因是一致的,那就是法制观念淡薄,所以如何强化他们的法制意识,让他们自觉守法、远离职务犯罪不仅是当务之急,更是长远之策。茌平县检察院以预防职务犯罪展览室作为警示教育基地,对全县的村干部进行现身说法的做法值得借鉴。因为与其它教育形式比起来,这种教育方式更直接,更有力,更有效。
当然,教育不是万能的,但教育的缺失却是万万不能的,毕竟关口前移,才能防患于未然。为此,这种好的教育形式要长期坚持下去,并要广泛推广开来,让全市的村干部都切实受教育、受震撼,直至远离职务犯罪。 (朱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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