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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死亡”亵渎人的尊严
时间:2009-12-04 13:57:58来源:作者:李永
“中国之声”近日报道,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一个1800多人口的行政村,竟然有1/6的村民,在村干部、当地户籍管理等部门的上下联手之间,遭注销户籍“被死亡”已经长达10余年。村里之所以把这么多老人按照“死亡”上报到派出所注销户口,其真实目的是为了截留村民的提留款和集资款。
300多农村老人“被死亡”事件,已经引来多方关注。中国青年报的时评就发出了这样的质问:村干部何以敢于如此吃空饷,大白天就把好好的大活人给弄没了?户籍管理机关何以如此草率,仅凭村干部提供的信息也不进行调查就把人的户口注销了?基层政府社会管理如果认真细致,何以会出现如此“丢了人”却浑然不觉的事情?
造成农村老人“被死亡”事件的责任在谁,对责任人如何查处?相信当地政府会尽快给公众一个清楚的交待。这里笔者更为关注和深思的是,制造这起“被死亡”事件的参与者们,究竟是在什么样的心态驱使下,做出如此伤天理、犯人伦的蠢事、恶事。那些只想满足小集体甚至个人的私欲、钻户籍管理漏洞的侥幸、对自身责任的淡漠等等,都还属于表面原因。更深层次的原因是,这些人从心底里已经完全丧失了对一个人最起码的权利和尊严的敬畏和尊重。
丧失对人的权利和尊严的尊重,就会走向肆意侵犯、亵渎公众权利和尊严的歧途。郸城县发生的农村老人“被死亡”事件,就是一个明证。试想,如果当初村干部在上报老人“死亡”名单的时候,心存几许道德负罪感,认为这是天理不容的作孽行为,他们能够若无其事地到派出所申报注销老人们的户口吗?如果当地户籍管理机关人员心存起码的生命价值观,还会麻木不仁地照单全收,大笔一挥将老人们永远“开除”户籍吗?如果基层乡镇的领导能够心怀爱民之心,稍加细心即察觉出那个村人口的非正常变化,还会让这个事件发生吗?
这不是不讲道理的假设,而是当初摆在所有事件参会者面前的事实。可惜,那些人就是视而不见,还要有意而为。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把和自己父辈祖辈一样的老人们放在眼里,从来就没有想过对一个人基本权利和尊严要心存敬畏。这,正是郸城县农村老人“被死亡”事件传递给整个社会的忠告和警示。
孙维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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