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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权利岂能“被签字”
时间:2010-05-24 08:56:31来源:作者:马帅
5月7日,位于云南省陆良县的云南鸿泰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二氧化硫泄漏事件。事发后,当地传出该公司征地时,村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签字”。而且是通过学校组织小学生,让孩子代父母在征求意见书上签字。对此,涉及学校的校长承认有此事,而镇长则表示“不太清楚”。(5月10日《都市时报》)
这个化工厂平时就常飘散出二氧化硫刺鼻的气味,既损害村民的身心健康,也使牲口和庄稼遭殃,只不过不像这次二氧化硫泄漏这样严重。正所谓拔出萝卜带出泥,这次环境污染事件同时使一件匪夷所思的事实浮出水面,那就是这家化工厂从太平哨村小组征用的409亩集体所有土地,居然是在当初征地时绕过村民,由太平哨小学三到六年级的学生代替父母在征地意见书上签字的!而当地村民对这种征地行为的知情权,被完全蒙蔽了数年之久。
众所周知,土地是农民赖以安身立命的命根子。农村土地征用作为发生在国家和农民集体之间的所有权转移,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批准权限和程序进行的。但纵观这个位于陆良县的云南鸿泰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从违法征地到开工生产,在整个过程中一直将当地村民玩弄于股掌之中。可想而知,既然将牵涉当地农民切身利益的有关土地征用的意见书,都要鬼鬼祟祟地找少不更事的孩子代为签字,更遑论对集体和农民个人以合法合理的补偿了。甚而,还出现在当初建厂时哄骗村民说盖的是化肥厂,没有污染,现在却生产硫酸的离奇之事。
在依法办事的法治理念深入人心的当下,一个危害当地村民身心健康和自然环境的化工厂,竟然能通过令人不齿的卑劣伎俩堂而皇之地建立起来,这本身就是法治之羞。面对记者的追问,当地乡镇干部对此事含糊其辞,而当时的村干部为建设这个损害村民利益的化工厂推波助澜,都不由使人追问,到底是谁在为这个违法建设项目撑腰?让它有了有恃无恐地违法违规建设、践踏村民合法正当权益的底气?毫无疑义,农村集体土地征用既然与农民的权益息息相关,那么在征用过程中,理应严格按程序办事,发挥村民的民主监督作用,实现土地征用的透明化,民主化。这既是维护农民权益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宝贵的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的应有之义。
如今,虽说纸里包不住火,关于这个违法建设的化工厂如何征地乃至开工建设的内幕正昭然若揭,但纵观此化工厂从征地到生产的整个过程,当地太平哨村的村民对集体土地被“征用”毫不知情,却由一群懵懂无知的孩子来代父母在征地意见书上签字,无论如何都只能说是法治之羞。陈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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