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做法是从省扶贫小额贷款中安排300万元,在贷款规定的投放期限内作为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者创业专项资金,每人贷款金额在5万元以内。本贷款作为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者自主创业、合作创业资金。资金使用者须与5个以上建档立卡农户签订带动协议(每带动一户建档立卡农户可使用贷款5000元),带动农户脱贫致富。贷款产生的利息除按有关政策由省里补贴的部分外,其余部分由县财政补贴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