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开始,用五年时间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党中央日前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为了落实好这项意义深远的国家大事,山东省适时而动,推出一系列激励保障措施和政策,既体现出良好的政府执行能力,又表达了尊重知识、求贤若渴的真诚心声。
“在村(社区)工作满2两年后,3年内报考省属院校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在经济欠发达县的村(社区)工作满5年后,可全额免除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利息”等等。阅读山东的农村“招生”政策,不难看出,激励性之强,保障性之全,诱惑力之大,都是空前的。相信在如此优惠的激励保障政策下,成千上万的大学生,会蜂拥而至山东各地,干事创业,奉献青春。
在看到美好希望的同时,笔者还有一丝担忧:大学生在农村工作仅仅满两年,就可以通过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考研究生等多种途径,跳出农门,跻身城市。如此短的农村任职履历,加上政府那么多优惠政策,会不会使部分大学生,将到农村任职当成就业“权宜之计”,其目的是为了钻政策的空子,两年后实现考公、考研的愿望。如果那样,农村就成了那些“别有用心”大学生的镀金之地,政府过于优惠的政策,则变相成为他们的就业跳板。更为严重的是,抱着这种“曲线救国”念头的大学生,在农村任职期间,很可能出工不出力,混完两年拉倒,这与国家的初衷,完全相违背。诸如此类的优惠政策“后遗症”问题,政府应该予以考虑,并想办法规避。
在众多大学生热衷考研、考公的就业大背景下,要让他们暂时放弃梦想,放下架子,到农村为人民服务,政府实施激励保障措施,是必要的,也是正确的。但是,政府制定、出台优惠政策过程中,一定要做到缜密思考,目标明确:即吸引大学生到农村任职,只是目标的一方面,更重要的一面是,通过政策,让大学生了解农村,喜欢农村,爱上农村,留在农村,发展农村,而不是将农村当****生驿站、旅馆。
城市职场中不少人都知道,在很多单位,工作刚两年的大学生,仍然是个“新人”。在这两年的工作过程中,多数大学生都是在学习、培训,很少有人能在此期间就脱颖而出,为单位创造较大的价值和效益。受农民思想意识、文化水平、经济状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农村工作具有问题多、困难大等多种特性,对于一个初出茅庐的大学生而言,在农村两年的时间,基本是属于适应期,是跟他们的工作对象——农民相互了解、相互磨合的阶段。这段时期,大学生的执政理念、文化知识要想大展拳脚,往往难度很大。因此,只有留住他们,让他们常驻农村,甚至在农村安家落户,才能使他们的所学所知,在农村这片广阔的天地,发挥更大作为。才能实现中央让大学生发展农村、让知识改变农村的最终意愿。
山东这么早出台大学生农村任职的激励保障政策,对于其他省市而言,无疑具有一定借鉴性和导向性。尽管目前还不能看出山东政策效果的负面影响,但建议其他省市在制定相关政策时,一定要审慎,全面,在保障“招人”效果的同时,重点在“留人”上做文章。 (丛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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